文档介绍:学****制度
为加强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制定以下学****制度。
一、学****采取集体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二、学****内容以政治理论、8大领域执法业务以及法律法规、中央、省、市的重要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为主。
三、坚持集体学****日制度。集体学****时间为每周五下午,由分局确定学****内容,采取学****文件、观看电教片、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
四、个人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制订个人自学计划,自行安排时间学****每人都要建立学****笔记,记录学****要点,撰写学****心得。
五、坚持学****调研制度。分局工作人员都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学****调研活动,围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改革现状等,积极撰写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六、加强学****交流活动。结合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学****提倡就有关问题开展讨论,不定期组织交流学****体会,全员参与、人人发言,增强学****效果。
七、严格学****纪律。集体学****期间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震动,不随便出入。集体学****实行考勤制度,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报考勤情况。
 
行政执法人员纪律处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维护执法队伍形象,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执法人员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条查处行政执法人员的违纪行为,应坚持实事求是、违纪必纠的原则。
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纪律处分,应做到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第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我局制定下发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参加***练****和其他邪教组织;
(二)传播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
(三)组织和参加上访活动;
(四)参与或支持带有***性质的团伙和组织。
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条规定,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三)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四)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行政执法人员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依法行政,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遵守工作时间,无故或借故迟到、早退、旷工;
(二)无故脱岗、离岗、不坚守工作岗位;
(三)不履行职责,对违章行为视而不见、渎职失责。
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条规定,作如下处理:
(一)初次违反,情节轻微的,给予口头警告,并写出书面检查;
(二)再次违反,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屡次违反,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第六条违反《禁酒令》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同时对直接领导给予纪律处分。
(一)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情节较重的或查实二次以上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三)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应爱护公物,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故意破坏办公设施、通讯器材、车辆装备等公共财物;
(二)因责任心不强,导致公共财物丢失或损坏;
(三)违反规定驾驶车辆或公车私用造成事故。
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条规定,作如下处理: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并责令赔偿损失;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造成公共财物损失的,负责赔偿损失;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并责令赔偿损失;造成他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的,给予开除处分或予以辞退。
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时态度冷淡、口气生硬、故意刁难;
(二)在工作中,对当事人及其亲友有吃、拿、卡、要行为的;
(三)对遇有危难情形的群众拒绝提供救助。
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条规定,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二)情节较重或致人轻伤的,根据其危害后果,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
(三)情节严重或致人重伤以上伤害的,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给予开除处分,并对直接负责的上一级领导给予撤职以下处分。
第九条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廉洁自律,不得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如有违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的,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处分;
(二)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三)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以上直至开除处分;
(四)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行政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给违法人员通风报信;
(二)违反规定泄露执法过程中所掌握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
(三)违反规定泄露本机关工作秘密。
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