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时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一、重点部位动火(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等处)作业单位须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管理处审批。
二、申请批准后,作业单位根据施工量的大小交纳押金人民币300—1000元,由管理处负责收款。
三、管理处负责现场监督,作业单位必须做到:
1、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5)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不动火。
6)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动火。
7)未有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
8)动火负责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2、动火中“四要”
1)动火负责人要坚守岗位。
2)动火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尽心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动火负责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
4、施工完成后,由管理处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然后再去管理处退还押金。
消防监督检查制度
一、消防监督检查的组织形式及内容:
1、管理处的监督检查
1)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厂家,商铺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重点防火生产经营单位。
2)管理处主任对本处三级防火责任人和其它工作人员的岗位防火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记录。
2、保安部的监督检查
保安部负责对公司各管理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并做记录。检查内容如下:
1)管理处是否把“物业消防安全”贯彻在日常工作中;
2)公司各项消防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管理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状况是否合理,提出更新改造方案。
3、公司组织的定期检查
根据季节特点或重大节日前,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的综合安全大检查,对公司各管理处所辖部位进行抽查和重点部位检查,通过检查解决一些平日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检查内容如下:
1)各部门、管理处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重视;
2)公司各项消防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检查的情况;
3)安全组织机构和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