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八章安全生产 监督监察
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监察
第三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一节基本运行模式与要素
了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指出:
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
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⑶监察机关的监督;
⑷工会组织的监督;
⑸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
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监督;
⑺新闻媒体的监督;
⑻社会公众的监督。
熟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⑴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
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
⑶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
⑷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⑸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熟悉安全生产(包括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方式与内容
(1)行为监察:
①安全管理:
a 是否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能贯彻执行;
b 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c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d 重大危险源监控等。
②安全技术:
生产工艺、工作场所和机械设备、建筑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③安全教育培训:
a 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对单位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b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c 其他从业人员按规定培训合格后上岗。
④隐患治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
⑤伤亡事故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做好事故的报告、登记;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统计、分析;事故的预测和防范,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⑥职业危害管理:职业危害与职业病;毒物危害;粉尘危害;噪声危害;振动危害;非电离辐射危害;体力劳动强度、高温和低温作业、冷水作业等
⑴对生产性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察: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做到“三同时”,特别是矿山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是否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设计单位、审查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对“三同时”各负其责。
⑵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察: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其正确佩带、使用。
(2)技术监察
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察: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杜绝违章操作。
⑷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监察: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施特殊保护。
⑸对严重有害作业场所的监察: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进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检测、分级、建档,并将分级结果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治理。
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监察
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体制
实行垂直管理、分级监察的管理体制。
监察与管理分开;
分区监察;
国家监察
方式:
①一般监察:亦称常规监察;
②重点监察;
③专项监察;
④定期监察。
安全监察的内容
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安全设施、查隐患和查事故处理、看被监察的煤矿企业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
重点监察;
注意问题及分析
该部分内容大纲要求了解,常识性的内容应知道,它只是我国安全监督管理中的特例,此部分了解监察的方式与内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