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等有关事项,签订下列条款,并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开发者或者创作人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者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范围如下: 
1、可能成为乙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运行环境、作来平台、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可能成为乙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 
3、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保密范围。 
4、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秘性。 
第三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员工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种行为,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四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损害赔偿金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三年以内,非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