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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权责任的补充责任——以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补充责任为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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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权责任的补充责任——以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补充责任为中心.docx

上传人:wz_198613 2018/5/22 文件大小:8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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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引言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09 年 12 月 26 日
通过了《侵权责任法》,此法已于 2010 年 7 月 1 日已经正式实施。《侵权责任法》的通过和颁布,标志着我国民法法典化的各项单项立法基本已经完成,民事法律立法在民法法典化的进程中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侵权责任法》对整个侵权责任的问题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尤其是在很多制度上有所继受和创新,其中,侵权补充责任作为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形态之一第一次被立法正式确认,成为《侵权责任法》的亮点之一。《侵权责任法》延续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精神,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并增设了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补充责任的情形,但与司法解释所不同的是,《侵权责任法》对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又无追偿权并未规定,另外在实践操作中也存在很多的问题,例如所诉讼程序上的、“补充”的界定、执行上的问题等,《侵权责任法》对这些问题所作的相关法律规定极为简单,甚至是没有规定,加之又无相应的司法解释,同时学界对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补充责任的研究不够深入,关于此方面的提法及制度设计等一直是总说纷纭,条理混乱,很少有成熟的理论作为立法支撑,所以我着力的把这些问题进行疏导和整理,并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但是对于我说提及的问题学者们的观点仍然是见仁见智,莫衷一是,也即: “立法虽然有所建树,但与健全完善的目标仍距离甚远。”本文将综合运用实证研究、规范研究、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的方法,通篇重温,时心怀不甘。其一, 知识储备不够。许多概念把握不准、法条也有很多生疏之处,尤其是写到侵权补充责任存在的问题时,常常力不从心,因为很难用语言进行表述,提炼起来很是繁杂;其二,阅历不够。法学是实践的科学,最终要解决实际的问题,而自己却还未真正解决过侵权补充责任的相关问题,解除的只是纸质上的文件,未有实践机会。其三:总是心存困惑,总是感觉自己所写文章漏洞百出,怕不能对自己所做研究领域起到丁点的作用。虽时有不甘,但不甘之中也徜徉着甜蜜,自信于这
篇包含心血的论文绝非百无一用,在此下几点有所创新:一、参考资料。本文的
参考资料大多集中在 2009 年、2010 年、2011 年,包括专著、期刊、网文,这些最新的研究成果,一方面继承了传统理论的精华,一方面又反应出了新的发展趋势;二、收录法规。本文收录进行研究的法规,包括了目前我国关于侵权补充责任的最新规定及相关配套法规,也包括了国外一些国家对此的规定。三、概念辨析。本文对侵权补充责任及教育机构侵权补充责任中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系统的辨析。什么是补充责任,什么是教育机构等,基本涵括了侵权补充责任中经常听闻的相近名词;四、实践操作。由于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教育机构侵权补充责任中的相关分类及运用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从而导致好多问题在实践中无法得到很好的解决,本文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补充责任的侵权客体做了一个分类,同时对于当前主要存在的一些问题给与了明确的解答,对于实践操作有着一定的指点作用。
在第一章探讨侵权补充责任的概念、特征、发展过程、构成要件、主要类型、价值等,为以后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在第二章对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补充责任的法理基础及法律规定作了相应的论述;第三章对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补充责任的性质及构成要件;第四章尝试着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对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补充责任的类型进行一个划分;最后根据自己所学对对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补充责任在立法、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加以疏导和以解,谨希望能够为我国侵权补充责任(尤其是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补充责任)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第一章侵权补充责任概述
第一节 侵权补充责任的概念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中国(下文简称为《侵权责任法》) 2010
年 7 月 1 日颁布实施以来越来越多地受到法律人士及学校研究人员的注意。对于
其侵权的责任的定义就一直有不同的意见,事实上在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前的补充责任的定义已在许多法律研究者的文稿出现,这无休止的辩论和严重的学术分歧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了认门的正确认,也导致了这种对于侵权补充责任的概念一直处于不断辩论中。事实上,对于补充的责任,我们的法例中的定义并未反映, 查询相应外国的法律法规及判例,虽然有学者从中国的立法中梳理了侵权补充责任的概念,但是这种梳理是很是不具体的,实际上更现实的说法是自上世纪 90 年代长期以来国内学者就一直对补充责任和一定的相关法律传统中的侵权行为法的演变历史及补充责任做了较为充分的研究,并由一些法官在实践中总结了一些类似的概念及理论。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得到广泛实施,法官定义的判断和创造尚,使得一些有关此问题的司法解释名称得到证实。侵权补充赔偿责任制度是以补充民事责任制度上的学说的发展、实践和立法已基础发展而来,很具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