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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答案小抄(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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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答案小抄(完整版).doc

上传人:3346389411 2012/8/2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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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答案小抄(完整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4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由行政主体和行政向对方或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构成。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主要有:行政规范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理权、行政执行权、行政司法权等。
5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行政法律事实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
6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除了必须存在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以及内容以外,还必须具有两个基本的条件:1)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根据,即有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村子。2)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7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2)法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均有权制定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的经济特区市(深圳、厦门、汕头、珠海)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行政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8行政法的分类。1)按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2)按行政法规范的性质分为实体行政法语程序行政法;3)按行政法的作用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政监督法。
9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它起着保证行政法制统一、协调和稳定的重要作用,是行政法的灵魂。具有普遍性、基础性、特殊性的特点。主要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10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1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理性。
12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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