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买卖合同调货运费
货运线路经营权转让合同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反复商议达成共识,甲方同意将货运线路经营权全权转让给乙方经营货运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转让价位:甲方同意以元的价格将“”的货运线路经营权全权转让给乙方经营。协议签订后,该线路所有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二、付款方式1、在签协议前,乙方已付给甲方元作为定金。
2、协议签订后乙方支付余款元。
3、甲方必须确保该线路的经营权属甲方本人独有,与其他任何人无关,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有关事宜1、协议签订之前,乙方所从事的该线路经营权的运营收入属乙方合法所有,与甲方无关。
2、为确保甲乙双方无任何经济损失,甲方需保持与乙方的通讯、联络顺畅,以便随时解决甲、乙双方经济、财产纠纷。
3、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之前甲方所有的与该线路经营权相关的经济纠纷及旧欠款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并且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4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应。甲方:乙方:签订日期:今收到人民币圆整。此款系:收款人:日期:年月日今收到人民币圆整。此款系:收款人:日期:年月日
篇二:物流转让协议。
物流转让协议甲方: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济南2、转让价格万元。
3、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一切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任何关系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必须在物流部帮忙三个月,乙方每月给甲方3000元工资。如早期退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5、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物流信息服务部的一切财产归乙方所有。
6、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7、本协议解释权由甲乙双方共同解释,本协议自签订之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
篇三:案例4运费变动致损案。
案例4运费变动致损案案情介绍国外客户M向B外贸公司购买1×40'HQ某种商品卖到巴拿马,FOB上海,目的港是科隆(COLON)。客户M委托B外贸公司向某一指定的船公司租船订舱,运杂费由客户M自行支付。B公司按照销售合同在1999年4月7日发运货物。数日之后,客户M打电话给B公司称:该船公司1×40'HQ到科隆的运费较3月份整整涨了US$1,000.00,涨幅高达26.32%。我方承担不起,请贵公司与船公司协商一下,把运费降一点。B公司询问客户M是否曾与船公司签过协议或订立合同,回答是没有。因为彼此是老关系,而且M公司也知道老运价,只是没有料想到4月1日要涨价。受人之托,B公司同船公司交涉,船公司却坚决不肯优惠。分析:1FOB下租船是谁的责任?此案例中改变了FOB的性质吗?2M公司应该怎么做才可以避免此损失.在实际贸易中,买方往往委托卖方办理租传运输(因卖方更方便在出口港安排合适船只),但是这属于代办性质,其风险和
费用仍由买方承担,并没有改变进出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FOB性质没有改变。
2.此案例中M公司受损是因为运费上涨,要避免此情况的发生,通常在事先要和船公司订立好协议,因如在4月份装船以当时的提单当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