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投资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总则
为共同推进XX县的商贸服务业体系建设,提升城市功能,乙方经多次考察,决定在XX县投资兴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项目投资内容
(一) 按照约定的设计方案,乙方在XX县戚继光大道以南区域计划投资亿元(人民币),投资新建XX国际汽车城项目,建设汽车整车(二手车)销售、农机销售、零配件交易、汽车用品交易、汽车停车、维修、内置供油点及综合配套服务(办公、电商、物流、酒店等)六大功能区等。
(二)项目选址位于XX县戚继光大道以南,东至泉水路绿道边线,西至志强粮油公司厂区围墙,南至空地,北至戚继光大道红线及鑫宇体育用品和志强粮油公司厂区围墙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0亩(最终以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出让的土地面积为准)。
土地出让方式
(一)土地出让用途及主要规划指标
出让的地块土地总面积约为200亩(具体位置见附图),用途为商业,容积率≤。具体以县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按照有关规定,甲方将此宗土地依法公开对***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5万元/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竞得人。
(三)土地出让计划安排
土地分二期对外净地出让。一期供地约90亩,二期供地约100亩。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一期用地挂牌出让,8个月内组织二期用地挂牌出让。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参加的项目帮办工作小组,负责办理和协调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确保乙方项目建设、经营顺利。
2、通讯、供水、排污、主供电等配套设施由甲方按本项目设计容量接通至项目用地红线。
3、项目用地内的拆迁安置规划工作由甲方组织实施。内置购油点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
4、甲方负责组织协调项目周边汽车相关产业整合到该项目区内经营,自项目开工之日起甲方五年内不再单独立项、审批同类项目。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汽车城项目在公开竞得土地3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申办手续,主体工程在手续办齐3个月内实质性动工,12个月内封顶,18个月内投入运营。
2、乙方必须在XX县登记注册具有项目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公司成立后,乙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由新公司行使承担)和一个独立运营公司。
3、项目区内供电线回路由乙方自建,费用自理,甲方本着就近、节约的原则,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4、办公及停车场产权乙方全部自持,汽贸及配件交易区产权自持比例15%,总产权自持比例不小于30%。
5、乙方在土地公开对***牌出让前,预付以挂牌起始价基准10%的定金。承若按照上述约定参加公开出让竞买。甲方依法定程序挂牌出让时,定金转做竞买履约保证金,乙方竞买成交后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剩余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挂牌出让时另定。
6、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对汽车整车销售、农机销售、零配件交易、汽车用品交易、汽车停车、汽车维修市场用地等整个商贸服务业项目不得延期投入运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优惠和奖励,并追回已兑现奖励款项。
第五章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