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省第二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趣味田径比赛(小学组)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田径协会、淳安县体育局
三、参加单位
以田径为重点项目的省级阳光基地学校和省体育特色学校。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6月15日至17日在淳安县举行
五、组别年龄
小学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六、竞赛项目与器材标准
分团体赛和单项赛
(一)团体赛:1、短跑、跨栏接力,2、一级方程式,3、8分钟耐力跑,4、十字交叉跳,5、撑杆跳远,6、投掷少儿标枪,7、跪投实心球。
(二)单项:60米、200米、400米、跳远、跳高、垒球(男、)。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单位必须是省级阳光基地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不得借人等不正当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并扣减金牌一枚。大会报到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打印盖章后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交大会竞赛组审核。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运动员10人(5男、5女),运动员不能超编。各单位工作人员按运动员报名人数的5:1配备。
(三)在团体赛中如有运动员受伤或者中退,此运动员将不得参加后面的比赛,如果是跨栏接力跟一级方程式当中受伤或者中退的可由本队同性别队员代替,其他项目不得代替
(四)须提供30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书和比赛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八、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
所有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团体赛的比赛,具体比赛规则附后(附件1)。团体名次按各项累计排名,如相等按获第一多者列前。
(二)单项赛
1、单项比赛,60m、200m进行预、决赛二个赛次,400m直接决赛。不足8人则直接进行决赛。
2、田赛直接进行决赛。参加人数8人以下每人均有6次试跳(掷)机会,多于8人,前3次成绩排列前8名的运动员再试跳(掷)3次。
(三)每名运动员除去团体项目限报2个单项,每队每项目限报3人。
(四)比赛除规程规定外,按《田径竞赛规则2010-2011》执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名次录取
1、各单项均录取取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2、各单项取前8名,不足8名时按实录取。
3、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
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5、设“阳光体育运动会优秀田径教练员奖”,评选办法见总则。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并对相关学校颁发奖杯。
团体总分由单项赛的名次分构成,连续两年获团体总分前三的学校可视实际情况推荐参加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并可申请国际田联少儿趣味田径实验学校。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网址:。在下载中心下载报名表,填报、打印后经市教育局、体育局审核盖章后于赛前30天报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报名报出后不得更改(单项只有一人时,由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通知该单位换项但不得换人),不符合要求作自动弃权,不另行通知。杭州萧山高教园区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电话:0571-83871052,传真:0571-83871130,邮编:311231。
(二)报到:各代表队提前一天报到。下午四点召开技术会议,各代表队必须指定一个人参加。
各参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