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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司法考试题库100道附答案【综合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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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司法考试题库100道附答案【综合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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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选题(100题)
1、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 协议管辖可适用于所有合同纠纷
D.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在开庭审理后提出
【答案】:B
解析:本题考察民事诉讼管辖规则。选项A错误,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4条);选项B正确,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选项C错误,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且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选项D错误,管辖权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民事诉讼法》第130条)。故正确答案为B。
2、甲深夜回家时遭遇乙持刀抢劫,乙威胁甲交出财物,甲趁乙不备夺下刀并将乙刺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A. 正当防卫
B. 防卫过当
C. 事后防卫
D. 故意杀人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刑法中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20条,对正在进行的抢劫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本案中乙的抢劫行为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甲夺刀反击并造成乙重伤,未超过必要限度,符合正当防卫要件。选项B错误,防卫过当需“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选项C错误,事后防卫是指侵害结束后实施报复;选项D错误,甲无杀人故意。正确答案为A。
3、甲市A区的甲公司与乙市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合同履行地在甲市C区。甲公司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如何处理?
A. 驳回乙公司的异议,因为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B. 移送管辖,将案件移送给甲市C区法院
C. 驳回起诉,因为乙公司无管辖权
D. 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移送甲市C区法院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乙公司住所地为乙市B区,合同履行地为甲市C区,原告甲公司可选择向其中任一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即乙市B区或甲市C区法院)。甲公司向被告住所地法院(乙市B区)起诉,符合管辖规定,被告乙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无法律依据,法院应驳回其异议。B项错误,移送管辖适用于无管辖权法院受理后发现,本案乙市B区法院有管辖权,无需移送;C项错误,乙市B区法院有管辖权,不应驳回起诉;D项错误,乙公司异议不成立,法院应驳回而非移送。
4、甲、乙在A市口头约定买卖10吨苹果,乙负责送货,运费由乙承担。后因苹果质量争议,甲欲起诉乙。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A. A市法院
B. 乙住所地法院
C. 甲住所地法院
D. 苹果交付地法院
【答案】:B
解析:本题考察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8条:“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以外的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案中,甲、乙争议标的为“苹果质量”(属于交付货物的质量问题),乙作为卖方负有“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因此“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乙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故乙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A项错误,A市仅为口头约定地,非履行地;C项错误,甲为买方,“接收货物”的履行义务方为乙;D项错误,题目未明确“苹果交付地”,仅约定“乙负责送货”,无法推定交付地。
5、下列哪项属于行政处罚?
A. 暂扣营业执照
B. 查封场所
C. 代履行
D. 冻结存款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人实施的制裁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A项“暂扣营业执照”属于“暂扣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行为罚);B项“查封场所”是行政机关限制当事人财物流通的暂时性控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C项“代履行”是行政机关或第三人替代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D项“冻结存款”是限制资金流转的暂时性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6、甲将自己保管的乙的古董花瓶出售给不知情的丙,甲、丙签订买卖合同后丙已付款但尚未交货。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合同无效
B. 合同效力待定
C. 合同有效
D. 合同可撤销
【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民法典》合同编中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根据《民法典》第597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同时,《民法典》第597条明确区分了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效力: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有效,仅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导致标的物所有权无法转移时,买受人可主张违约责任,但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本题中,甲虽为无权处分(未取得花瓶所有权),但买卖合同本身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可撤销情形,故合同有效。A选项错误,因无权处分不导致合同无效;B选项错误,《民法典》已明确无权处分合同为有效合同,不再适用效力待定规则;D选项错误,本案无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
7、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 公安机关对醉酒闹事的甲采取约束至酒醒
B. 市场监管局责令某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C. 税务局冻结某企业银行账户
D. 交警暂扣王某的机动车驾驶证
【答案】:B
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分。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科以惩戒性制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法》第9条)。行政强制措施是暂时性控制,如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法》第9条)。A选项“约束至酒醒”属于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故A错误。B选项“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政处罚法》明确列举的处罚种类,故B正确。C选项“冻结账户”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故C错误。D选项“暂扣驾驶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限制行为能力),故D错误。
8、甲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拘留,在拘留期间,下列哪项不属于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的情形?
A. 拘留后24小时内
B. 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
C.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
D. 拘留期限届满释放时
【答案】:D
解析:本题考察刑事诉讼法中拘留的通知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5条,公安机关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家属。选项A、B、C均为法定通知情形;选项D错误,拘留期限届满释放时无需通知家属(释放属于强制措施解除,非通知义务)。故正确答案为D。
9、张三因合同纠纷欲起诉李四,李四的住所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张三的住所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该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A.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B.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
C. 合同履行地法院
D. 原告住所地法院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民事诉讼管辖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纠纷管辖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本案被告李四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故应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管辖。B项错误,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适用于被告下落不明等特殊情形,本案被告明确;C项错误,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需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或法定,题目未提及;D项错误,“原告就被告”为一般原则,原告住所地法院仅在例外情形适用。
10、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甲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甲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0%股份,其董事长李某在董事会上参与了表决。其他董事以“关联交易未回避”为由请求撤销该担保决议。该决议效力如何?
A. 有效
B. 无效
C. 可撤销
D. 不成立
【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公司决议效力中的关联交易程序违法。根据《公司法》第124条,上市公司董事与关联方交易时应回避表决;非上市公司虽无强制规定,但关联股东参与表决可能构成程序违法。本案中,甲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李某作为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违反了董事会决议程序(关联方未回避)。根据《公司法》第22条,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规定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A错误,程序违法导致决议效力瑕疵;B错误,仅程序违法不导致决议无效;D错误,会议召开及表决人数符合形式要件,决议已成立,仅可撤销。
11、甲乙在合同中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A市B区法院或C市D区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为B市。后双方因履行争议起诉,甲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提出管辖异议。法院应如何处理?
A. 协议管辖有效,B区法院有管辖权
B. 协议管辖无效,因约定两个法院
C. 协议管辖有效,因未违反专属管辖
D. 协议管辖无效,因约定了两个以上法院
【答案】:B
解析:本题考察协议管辖规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5条,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且只能选择“一个”法院。本案中双方约定“或”两个法院,属于选择两个以上法院,协议管辖因违反“单一选择”原则无效。A错误(协议管辖必须唯一),C错误(协议管辖无效与是否违反专属管辖无关),D错误(错误点在于“两个以上”而非“两个”,核心是协议管辖只能选一个)。
12、甲将其借用的乙的相机以自己名义卖给不知情的丙,丙支付了价款并受领了相机。后乙得知此事,要求丙返还相机。根据《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 乙有权要求丙返还相机,因为甲无权处分
C. 丙不能取得相机所有权,因为未支付合理价格
D. 丙若善意取得相机,乙可向甲主张侵权责任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及善意取得制度。根据《民法典》第597条,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有效,仅物权变动效力待定。A选项正确:甲丙间买卖合同因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自成立时生效。B选项错误:乙能否要求丙返还相机取决于丙是否构成善意取得,若丙已善意取得(不知情、合理价格、已交付),则乙无权要求返还。C选项错误:善意取得要求“合理价格”,但题目明确丙“支付了价款”,且未提及价格不合理,故该理由不成立。D选项错误:丙善意取得相机后,乙的所有权消灭,乙可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而非侵权责任。
13、张某伪造李某的授权委托书,以李某名义与不知情的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李某发现后拒绝承认合同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合同有效,构成表见代理
B. 合同效力待定,李某有权追认
C. 合同无效,因张某无权代理
D. 合同可撤销,因王某被欺诈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表见代理的构成与效力。根据《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需满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本题中张某持有伪造授权委托书,王某作为善意相对人(不知情),基于外观授权有合理信赖,构成表见代理,合同直接有效,无需被代理人追认,故A正确。B项错误,表见代理无需追认;C项错误,表见代理合同有效;D项错误,王某无欺诈行为,合同因表见代理有效,不存在可撤销事由。
14、关于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取保候审
B.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C.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应当取保候审
D. 累犯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答案】:B
解析:本题考察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取保候审适用情形包括:(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结需继续侦查。不得适用情形包括: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可能危害社会等。选项A错误,“应当”表述错误,应为“可以”;选项B符合上述第2项条件,正确;选项C“应当”错误,应为“可以”;选项D累犯属于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故正确答案为B。
15、母亲李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传染病,故意不喂养出生1个月的婴儿,导致婴儿因饥饿和感染死亡。李某的行为构成?
A. 故意杀人罪
B. 遗弃罪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不作为犯罪的认定及罪名区分。不作为犯罪需满足三个要件:行为人负有法定作为义务、能够履行义务、未履行导致危害结果。李某作为婴儿的母亲,对婴儿负有法定抚养义务(《民法典》第1058条),其明知自己患病且婴儿无独立生存能力,故意不喂养(能履行义务),最终导致婴儿死亡(有因果关系)。主观上李某明知行为会导致死亡结果而放任(间接故意),符合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B项错误,遗弃罪要求“情节恶劣”,通常指长期不履行义务但不必然导致死亡结果,且主观上多为逃避抚养责任而非希望或放任死亡;C项错误,李某主观上是故意而非过失;D项错误,其行为已造成死亡结果且有直接因果关系。
16、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某事业单位对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检查,该事业单位以自身名义对甲作出罚款处罚。甲不服起诉,被告应为?
A.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B. 该事业单位
C. 二者为共同被告
D. 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行政诉讼被告资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5款,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本案中,事业单位受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执法,其行为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故被告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错误选项B认为事业单位是被告,混淆了委托机关与被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C主张共同被告,仅在共同作出行政行为时成立,本案为委托关系;D认为上级主管部门是被告,上级主管部门非行政行为作出主体。
17、下列哪项属于刑事诉讼中的物证?
A. 犯罪嫌疑人李某书写的作案计划(书面)
B. 现场提取的带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
C. 证人王某提供的关于案发经过的书面证言
D. 鉴定机构出具的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
【答案】:B
解析:本题考察刑事诉讼证据种类。物证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或存在状况证明案件事实。B选项中“带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以血迹的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属于物证。选项A为书证(以内容证明);选项C为证人证言;选项D为鉴定意见,均不属于物证。
18、甲乙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甲为卖方,乙为买方。乙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情形是?
A. 争议标的为支付货款
B. 争议标的为交付货物
C. 争议标的为合同违约金
D. 争议标的为合同解除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对履行地点无约定时: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方所在地)。A项“支付货款”属给付货币,乙(买方)为接收货币方,故乙所在地为履行地;B项“交付货物”属其他标的,甲(卖方)所在地为履行地;C项“违约金”属其他标的,甲所在地为履行地;D项“合同解除”适用一般管辖。故A正确。
19、甲深夜持刀抢劫乙,乙在反抗中将甲推倒,甲头部撞击地面昏迷。此时乙担心甲醒来继续加害,遂捡起地上的刀向甲胸部刺去,致甲死亡。关于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 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C. 乙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
D. 乙的行为属于防卫不适时,应负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正当防卫的时间要件。A选项错误,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甲已被制服昏迷,不法侵害已结束;B选项错误,防卫过当前提是正当防卫,此时侵害已结束,不成立防卫过当;C选项正确,乙在不法侵害结束后实施加害行为,属于“事后防卫”,事后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故意犯罪,构成故意杀人罪;D选项错误,事后防卫与防卫过当性质不同,防卫过当是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事后防卫本身不具备防卫性质,直接构成故意犯罪。
20、甲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乙的祖传字画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交付。关于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合同有效
B. 合同效力待定
C. 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无效
D. 合同因损害乙的利益而可撤销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民法典》中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597条,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不再认定为效力待定或无效,合同自成立时生效(A正确)。丙因善意取得获得字画所有权,乙可向甲主张侵权赔偿或违约责任。合同效力与是否损害第三人利益无关(B、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