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自然法思想的产生: 希腊化时期和罗马时期的法律思想
西南政法大学付子堂
目的和要求:
本章内容主要是对希腊化时期和罗马时期的法哲学思想作简略介绍,使大家对西方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哲学思想——自然学说的产生有基本的了解。
需要掌握的重点是斯多葛学派关于自然法的思想和西塞罗对自然法学说的经典阐释。
一、伊壁鸠鲁的社会契约论
伊壁鸠鲁是希腊雅典人,创立了伊壁鸠鲁学派,在希腊包括罗马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其哲学是一种强调快乐主义的人生哲学。
伊壁鸠鲁派的学者认为,人类曾经存在一个原始状态,人们的生活象动物一样,后来人们开始交往,有了语言,也学会了使用工具,但也产生了人类的贪欲和人与人之间的纠纷。人们后来开始认识到人们彼此冲突、侵害,对双方的安全和幸福都不利,于是开始达成协议,约定相互之间不要侵犯安全、财产和幸福。法律和正义就是从人们的约定中产生的。
伊壁鸠鲁认为法律和正义都是人们约定而产生的,那么就是纯粹是人为的了,不是自然就存在的,不变的。那么也就没有抽象不变的正义。“只要是人们订立了这样的协定,就有了正义。”
二、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
斯多葛学派的创始人是芝诺,斯多葛学派认为存在一种基于理性的自然法,在整个宇宙中普遍有效,人类的法律必须依据这种自然法,体现自然法。
斯多葛学派的宗旨就是人要与自然一致地生活,而作为自然来说,它是一个整体,一个有看来生命的活着的整体。他们认为自然既然是活物,他就有理性、生命和理智。在斯多葛学派那里自然同时也被称为神。但这个神是理性的化身。作为人来说,因为人有理性,所以被认为是自然的一个部分,但人的理性和神的理性相比是不完善的。
三、西塞罗对自然法思想的推进
(一)西塞罗简介
西塞罗曾当过律师,曾到希腊去学习过,后来从政当过罗马负责司法的执政官,以及罗马负责所有军事、法律、行政事物的执政官。后来因政治斗争,离开了政坛, 潜心研究。但晚年参加政治斗争,被政敌杀害。他的主要著作有《国家篇》、《法律篇》、《论义务》等。
(二)国家与正义
西塞罗指出,真正的法律是正确的理性,是永恒不变的,普遍适用的。自然法体现了正义,所以正义是存在的。而作为国家来说,统治者统治公民就象心灵统治肉体一样,这是自然正义的体现。国家如果不正义就会遭到死亡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