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饶阳县厚丰塑料制品厂年产10t塑料袋、20t塑料丝项目
建设单位: 饶阳县厚丰塑料制品厂(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编制日期:2017年08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饶阳县厚丰塑料制品厂年产10t塑料袋、20t塑料丝项目
建设单位
饶阳县厚丰塑料制品厂
法人代表
李丰福
联系人
李丰福
通讯地址
衡水市饶阳县留楚乡南空城村东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衡水市饶阳县留楚乡南空城村东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C2923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4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00
总投资
(万元)
15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
2017年9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饶阳县厚丰塑料制品厂成立于2016年4月,位于衡水市饶阳县留楚乡南空城村东,以塑料颗粒、色粉等为原料经过电加热、吹膜、挤出成型、分切、拉伸等工序年产塑料袋10t、塑料丝20t,企业目前暂未无环评等环保手续。根据《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饶阳县政府《关于规范整治小微企业的实施意见》和《饶阳县环境保护局会议纪要》,“散乱差”小微企业按照“关停取缔类”、“整合搬迁类”、“整治改造类”相关要求处理。饶阳县厚丰塑料制品厂现已具备土地、产业政策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差”小微企业中“整治改造类”,可完善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相关环保手续。目前,饶阳县厚丰塑料制品厂年产塑料袋10t、塑料丝20t,本次环评主要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环保整治改造,不进行改扩建且厂房、库房无需修补。
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为允许类;饶阳县发展改革创新局已出具该项目意见(见附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本)》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该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饶阳县厚丰塑料制品厂的委托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有关环评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环评单位派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场地及周边进行了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核算各污染物排放源强及排放特征,分析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项目名称
饶阳县厚丰塑料制品厂年产10t塑料袋、20t塑料丝项目。
2、建设单位
饶阳县厚丰塑料制品厂。
3、项目性质
新建。
4、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5、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衡水市饶阳县留楚乡南空城村东侧540m处,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2'"、北纬38°11'"。厂区东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养羊场,西侧为空地,南侧为养牛场,北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空地。
6、项目占地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400m2,其中绿化面积200m2,%。饶阳县国土资源局出具该项目意见(见附件),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饶阳县留楚乡人民政府已出具意见(见附件),项目符合乡镇产业规划。
7、生产规模
项目已建成,年产塑料袋10t、塑料丝20t,产品方案见表1。
表1 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
单位
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