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饶阳县盛发水泥制品厂年产4500m水泥管项目
建设单位: 饶阳县盛发水泥制品厂(盖章)
编制日期:二〇一七年九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饶阳县盛发水泥制品厂年产4500m水泥管项目
建设单位
饶阳县盛发水泥制品厂
法人代表
王雷标
联系人
王雷标
通讯地址
衡水市饶阳县留楚乡东九吉村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衡水市饶阳县留楚乡东九吉村南610m处
立项审批
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水泥制品制造 C3021
占地面积(m2)
3330
绿化面积
(m2)
150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2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4%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
2017年10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饶阳县盛发水泥制品厂原名饶阳县东九吉水泥建筑材料厂,成立于2012年,厂址位于衡水市饶阳县留楚乡东九吉村南610m处,项目以水泥、砂子、石子和钢筋等原料通过配料、投料、成型等工序年产水泥管4500m,企业目前无环评等环保手续。根据《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饶阳县政府《关于规范整治小微企业的实施意见》和《饶阳县环境保护局会议纪要》,“散乱差”小微企业按照“关停取缔类”、“整合搬迁类”、“整治改造类”相关要求处理,饶阳县盛发水泥制品厂属于“散乱差”小微企业中“整治改造类”,现已具备土地、产业政策等相关手续,可完善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相关环保手续。目前,饶阳县盛发水泥制品厂已投产运行,年产水泥管4500m,本次环评主要新建座密闭车间、修建围墙并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治理。
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为允许类;饶阳县发展改革创新局已出具该项目意见(见附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
和地方产业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本)》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该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饶阳县盛发水泥制品厂的委托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有关环评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环评单位派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场地及周边进行了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核算各污染物排放源强及排放特征,分析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项目名称
饶阳县盛发水泥制品厂年产4500m水泥管项目。
2、建设性质
新建。
3、建设单位
饶阳县盛发水泥制品厂。
4、项目投资
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16%。
5、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衡水市饶阳县留楚乡东九吉村南610m处,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 8'",东经115°50'"。项目东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板材加工厂,北侧为饶武路,隔路为水泥制品厂,西侧为建唐水泥制品厂,南侧为养猪场。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界北侧610m处的东九吉村。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
6、项目占地
项目占地面积3330m2,绿化面积为150m2,%。饶阳县国土资源局出具该项目意见(见附件),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饶阳县留楚乡人民政府已出具意见(见附件),项目符合乡镇产业规划。
7、建设内容
项目已建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