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届中国 LNG 论坛论文编号:1210303
论 LNG 买卖合同中“照付不议”条款的新变化和应对措施
杨光远
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青岛,266400
摘要:“照付不议”(take or pay)条款是长周期买卖合同中的一种特殊条款,尤其适用于能源类、大宗买卖合同
中。该条款最早发源于美国[1],其法律上有着自身丰富的法律内涵,作为衡买卖双方
的合同权利义务至关重要。而在现实的市场操作中,“照付不议”条款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降低买方和卖方在不同层面
的交易风险,促进交易稳定和商业合作。最近几十年,我国企业在跨国 LNG 采购中开始逐渐适用“照付不议”条款,
然而随着 LNG 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化和国际 LNG 市场的逐步完善与成熟,“照付不议”条款也逐步在条款期限、灵活程
度、市场细分等方面呈现出了一些新的变化。作为 LNG 合同的买受方,我国企业需要基于这些新的变化提出一定的
应对措施,从而更好地消除合同的消极影响,放大积极影响。
关键词:LNG 照付不议新变化应对措施
1LNG“照付不议”合同概述
概念和本质
在 LNG(liquefied natural gas,即液化天然气)国际贸易中,最为熟悉和常用的是“照付不议”
合同。它的名称取自英文“Take or Pay”,虽名为“照付不议”,实则包含有“照付不议”和“照供
不误”两重含义,意为这是一个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合同,即使卖方没有提供产品或服务,买方仍然
支付一定数量的款项(英文释义为:Agreement between a buyer and a seller in which the bu
yer will still pay some amount even if the product or service is not provided)。由此可见照付
不议合同的本质是约束买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持续不断地从卖方购买产品,除遇不可抗力,
否则只要卖方能够持续不断地供应该产品,即使是供应的产品在数量上少于合同的约定,也要按原
合同内容支付货款,而少提取的量可以留待来年接收。[2]另一方面也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产品数
量和质量,不间断地“照供不误”给买方,否则也将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照付不议”合同同时为
买方和卖方提供了供货保障和货款安全,从这一角度上看,我们可以称之为“双赢”的合同。
“照付不议”合同最早由美国“壳牌”石油公司在能源销售的对外市场中运用。其中最能体现“照
付不议”特征的合同条款称之为“照付不议”条款。照付不议的必备条款包括标的、渐增期、日合
同量、最大日合同量、照付不议量与 k 值、质量、计量、调峰、补提气量和超提气量、合同气量转
让等[3]。
性质和特点
照付不议合同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合同中专门规定的照付不议条款。具体讲,主要有以下特点:
长期性
照付不议合同期限较长,通常在 20 年以上。就液化天然气买卖合同而言,初期的开采项目投资
大、风险高,因此合同期限与项目的融资期限相同,以便卖方回收成本,支付费用并偿付贷款。同
时买方也需要有充足的时间和资金应对接受、运输和分销等方面的风险和问题,还必须保证天然气
供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