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富滇银行
一、流动资金贷款
是指富滇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组织提供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本外币融资,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融资、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以及上述产品组合的综合授信。
1、申请条件: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
●在富滇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生产经营资金全部或部分通过富滇银行办理结算;
●借款人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按期清偿;
●经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理;
●拥有法定的资本金,有不少于正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量30%的营运资金,具有补充流动资金的能力;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的主要用途是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类存货、季节性物资储备等生产经营周转性或临时性的资金的需要。
2、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以下方面:
●固定资产投资;
●股本权益性投资;
●炒买炒卖有价证券、期货和房地产;
●相互借贷谋取非法收入;
●其他不符合流动资金贷款的活动。
二、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
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其中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大类。
1、申请条件:
●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建设资金或固定资产购置资金全部或部分通过本行办理结算;
●借款人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原我行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按期清偿;
●持有中录;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取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获得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准或备案核准文件;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核;
●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按以下要求执行:
——钢铁、电解铝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40%;
——水泥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5%;
——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玉米深加工、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化肥(钾肥除外)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
——房地产项目参考我行相关房地产行业客户营销和区别定价的指导意见执行;
——其他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20%。
以上所有项目的自有资本金中,货币资金占自有资本金的比例不得低于30%。
●技改项目,借款人当期与近期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75%,净现金流量为正值。近期的年度财务报告必须经过财政部门或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审计)事务所审核,技术改造项目其自有资金不得低于技改总投资的30%,且不能以银行借款或其他借入资金抵充自有资金。
●对于购置的固定资产,借款人的自有资金不得少于固定资产购置总价款的40%。
2、固定资产贷款不得用于以下方面:
●股本权益性投资;
●炒买炒卖有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