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刑事诉讼法学》本科课程教案
说明:本教案主要包括课时进度、学时分配、学习要点、基本要求、本课程的主要参考书目、每章的参考书目等。本课程的指定教材为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主要参考书目:
1、左卫民、周长军:《刑事诉讼的理念》,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2、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陈瑞华:《刑事诉讼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龙宗智:《刑事庭审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5、陈光中:《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6、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7、苏力:《送法下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8、贺卫方:《司法的理念和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9、贺卫方:《具体法治》,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0、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儒攀基奇:《刑法理念的批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2、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13、博西格诺:《法律之门》,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
绪言:刑事诉讼的理念
课时:2个学时
要点:
一、程序正义
罗尔斯的程序性正义:认为有三种程序正义。
1.  纯粹的程序正义:
不存在关于结果正当与否的任何标准,一切取决于程序要件的满足,只要游戏规则公正,且被严格守,无论结果如何,都被认为是公正的。如赌博。
2.  完全的程序正义:
存在结果正当与否的独立标准,并且合理的程序总是导致正当的结果。如分蛋糕理论。
3.  不完全的程序正义:
无论程序怎样设计,都可能出现不公正的结果。如刑事诉讼。我们的任务是设计合理的程序,一方面使案件事实通过该程序进能尽可能地查明,另一方面即使事实难以查明,只要该程序本身公正且被严格遵守,控辩双方仍都可以接受。案件事实查明(实体真实实现)之艰难,要求严格遵循合理之程序以消解败诉者的不满,同时使判决得到公众的接受,使法院获得信赖和权威。
这样,程序就具有了两方面的价值,一是外在价值,即功利价值,作为手段、工具的价值。表现为通过程序惩罚犯罪、释放无辜。一是内在价值,即程序本身是不是善的、理性的,是不是尊重了个体的基本人格尊严。程序正义主要指的就是程序是内在价值。
一旦确立程序规则,就应当遵守,否则应负不利后果(程序法也是法,应当遵守)。美国的《量刑阶段》,我国的重实体轻程序。
“诉讼法乃实体法发展之母体”。早期英国采取“诉讼方式”的程序、罗马法中的“诉权”理论、现在法官实际上的解释法律创制法律都说明程序法具有实体法形成之功能。      
二、    人权保障
刑事诉讼:私力救济、血亲复仇——国家介入(从消极到积极,从自诉到公诉,由国家暴力取代个人暴力)。
刑事诉讼法: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与宪法联系最紧密。犯罪是个别的、特殊的,而国家的暴政,国家对个人权利的干预和侵犯却可能是有组织的、大规模的,不仅背后有国家资源的支持,还难以救济。因此自由主义哲学认为,国家权力的滥用才是最可怕的。宁可遭受犯罪的侵害,也不愿遭受国家的暴政。由此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陪审团制度。
基本要求:建立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的理念
参考书目: [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弘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周长军:《刑事诉讼的理念》。
                儒攀基奇:《刑法理念的批判》。
                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第100-129页。
陈兴良:《法治的使命》,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日]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课时:2个学时
要点:
一、诉讼
procedure日本法学家译为“诉讼”,实际是“程序”“过程”之意。
特点:1 产生于社会冲突,是一种公力救济方式。和解,调解到诉讼。2 三方组合 3 运作过程。
分类: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二、刑事诉讼(criminal procedure)
     特点:国家机关行使刑罚权,国家权力具有主动性(政府主动追究犯罪)、普遍性(国家权力在各个诉讼阶段都有表现)和深刻性(关涉到犯罪嫌疑人财产、自由甚至生命,因此要求对国家权力的行使进行限制)。严格依法进行。
      广义和狭义之分。
      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民事诉讼是诉讼之母,其他诉讼都由其发展而来。三者的联系。区别: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