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无证经营户日常监管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28KB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无证经营户日常监管办法.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8/5/27 文件大小:2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无证经营户日常监管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无证经营户日常监管办法(暂行)
本文来自: 烟草资料共享平台作者: 重庆烟草日期: 2010-6-6 20:34 阅读: 153 人打印收藏大中小
经营户, 日常, 办法, 监管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无证经营卷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推动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户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遏制无证经营行为,切实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市局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4 j3 J/ k; i$ E# s/ B
第二条  无证经营户是指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从事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零售户。( N- w: _4 m9 S5 g
第三条  无证经营户日常监管应当遵循打疏结合、惩教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
8 V* |( o6 L) M1 e第四条  本局稽查大队负责无证经营户的查处和取缔,专卖监督管理科负责对无证经营户的日常监管进行监督检查。3 V  P, P; w# w! Z
第五条  各稽查大队每月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无证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并向其面对面宣传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无证经营的后果和危害,同时出具责令停止经营卷烟零售业务通知书。# z$ J; B; G- J2 U% s
第六条  各稽查大队按查处或取缔辖区无证经营户预期难度进行分类,采取“先易后难、各个击破、稳步推进”的原则,不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或联合整治,并适时对重点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城区可采取先主街道再背街小巷,农村可采取先场镇及主干道再村社。
& f* G" _7 E7 X, [( C第七条  各稽查大队每季度末,将查处或取缔无证经营户难度较大以及屡查不改的经营户名单报专卖监督管理科,由专卖监督管理科牵头组织区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强力予以查处或取缔。. q5 i7 b# d. d9 _% p5 m
第八条  政务大厅应当严格按照区局《涉烟违法案件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被本局处罚两次以上,而又继续无证经营被查获的,一律没收其非法经营的卷烟。! g) m! ~8 P5 V" D# B8 q- Y
第九条  无证经营卷烟的后续处理:
3 n8 i" o! p1 H(一)政务大厅在处理无证经营案件时,应仔细查验卷烟条码,查明卷烟具体来源,并将向无证户供货的持证零售户名单及供货数量反馈各稽查大队和专卖监督管理科。$ H- j, Y! f: P5 z0 l
(二)各稽查大队及时督促无证经营户将其经营的卷烟退还给持证零售户。若向无证经营户供货数量大的,由政务大厅直接通知持证零售户到本局接受调查处理,并督促其收回向无证经营户供应的卷烟。
( ]- i( P) V" u  g(三)专卖监督管理科书面通知营销部门根据持证零售户向无证户的供货数量适当调整持证零售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