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部礼仪规范
集团内部礼仪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优秀文化礼仪,规范集团干部员工的言行,塑造集团良好的企业形象,使全体干部员工做到讲文明、知礼仪,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全体在册人员,全体干部员工均应按此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行政部是本规范发布、施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范实施的检查、督导和考核。
第二章礼仪规范第四条集团内部称呼礼仪规范(一)员工之间通常称职务,或者姓加职务,或者姓加职务简称,或者姓名、名。
(二)领导和上级对部属和下级以及同级间的称呼,可以称姓名、名,或者姓加职务,或者姓加职务简称。
(三)下级对上级,可以称职务,或姓加职务,或姓加职务简称。(四)对有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可以称姓加工,如×工(程师)。对生产人员可称如×师傅。
(五)对于新进公司暂未明确职务和职位的,可称姓加“老师”,或姓名加“老师”。
(六)部属和下级听到领导和上级呼唤自己时,应当立即答“到”,领受上级指示安排后,应当回答“是”。同事之间如非常熟悉或得到对方许可,则可直称其名。
第五条上下级礼仪规范集团所属员工,不论职位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事关系。依行政职务和工作性质,构成领导和部属,上级和下级以及同级的关系。
(一)对上级礼仪规范1、员工必须尊重上级和领导,要维护各级领导的管理权威性,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下属不得当面言语顶撞上级,有意见应当以正确、适当的途径反映。
2、下属要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上级开展工作。对上级安排布置的工作必须坚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如果认为工作安排有不符合实际情况之处,可以提出建议,但在上级未改变意图时,仍须坚决执行。对工作进展情况,部属应当向安排工作的领导请示汇报。如接到越级安排的工作时,必须坚决执行。在执行的同时,应当向直接上级报告;因故不能及时报告的,应当在情况允许时迅速补报。
3、下属对于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多请示。在工作中处理重要问题、需决策的问题、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多向领导请示。特别是在与外部联系的工作中,必须要向领导多请示,多汇报,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下属要理解领导,为领导分忧。在工作中要积极锻炼自己独立工作能力,思考问题要全面、细致,工作执行准确,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