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际商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试题(二)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1、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2、公司是依据公司法成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3、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或随附条款。
4、指在合同成立之后,非由于当事人自身的过失,而是由于事后发生的意外情况而使当
事人在订约时所谋求的商业目标受到挫折。
5、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的方式,自愿将其之间的争议交给仲裁协议所确定的第
三人予以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二、单项选择(每小题1分,共 15分)
1、 D
2、 B
3、 C
4、 B
5、 A
6、 D
7、 D
8、 A
9、 C
10、 D
11、 B
12、 B
13、 B
14、 D
15、 A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 15分)
1、 X
2、 X
3、 X
4、√
5、√
6、 x
7、 x
8、 x
9、√
10、 x
四、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 ABD
2、 C D
国际商法
3、 ABC
4、 AB
5、 ABD
6、 AB
7、 ACD
8、 ACD
9、 AB
10、 ABD
五、简答题(每小题 5 分,共25 分)
1、背书人的责任主要有:
(1) 保证该汇票在提示时将获得承兑和付款;(1)
(2) 对正当持票人不得否认出票人及其一切前手背书人的签名的真实性;(2)
(3) 对其直接的或后来的受背书人不得否认该汇票在其背书时是有效的,并且不得
否认他对该汇票享有正当的权利。(2)
2、什么叫国际惯例?它与习惯有什么区别?其效力如何?
国际惯例,是指国际经济法主体重复类似的行为而上升为对其具有拘束力的规范。(2)
《国际法院规约》第 38 条规定,法院适用法律时对国际惯例的解释是:经接受为法律的通
例。《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 9 条对国际贸易惯例的解释为:“在国际贸易上已为
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所经常遵守。”法律上的惯例与习
惯是有本质的不同的,前者一旦被当事人加以采用,便对该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后者只
是一种习惯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国际惯例没有普遍的约束力,无法与国际公约的
效力相比,但在某些具体的当事人之间却有像国际公约一样的强制力。有些国际惯例已经被
某些国家纳入其国内的成文法,从而具有了法律的普遍约束力。还有些国家的国内法规定,
国际惯例的适用无须当事人明示表示同意。(3)
3、对于国际商法的许多部门法而言,合同法是基础性的法律;它的原理和原则构成这些部
门法共同遵循和运用的原理和原则。(2)例如,一方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合同的一种,
合同法的原理和原则大都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另一方面,国际货物买卖法是特殊的合
同法,其中又包括了这一领域的特殊规则。又如,在代理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