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香江丽华酒店卫生管理制度目录
证照管理制度
服务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二(1)服务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二(2)服务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三(1)公共用品用具的采购、验收制度
三(2)住宿业公共用品用具卫生管理、消毒保洁制度
三(3)住宿场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程序
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
洗衣房卫生管理制度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香江丽华酒店证照管理制度
酒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是酒店合法经营的证明。因此各执证的部门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必须做到:
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领取证照,把已领取的证照由负责人编号并复印后存档,以备核查。
二、领取的证、照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准涂改。不准转借不相关的人、单位使用,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若有用证、照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各种证、照丢失后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四、对酒店的各种证、照复印件也要加强管理。有关人员需带证、照复印件时,必须加盖红色印章并签上持件人姓名。否则均视为无效证件。
五、发现伪造酒店证照应及时举报给当地主管部门,由酒店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服务员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二(1) 服务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酒店所有服务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二、员工必须先到市卫生监督所(北门)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酒店服务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部门负责人每天要对每位服务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六、服务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负责人报告,患者必须由卫生部门对其作检查治疗后再作决定。
二(2) 服务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服务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工作。
二、服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新入职服务人员必须在接受岗位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客服务。
三、服务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三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三(1) 公共用品用具的采购、验收制度
酒店的公共用品用具的采购必须由采购部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采购。
此采购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公用品包括:
1. 消毒用品
2. 床上用品
3. 客用化妆品
客用化妆品索证时,应向供货商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生产证
及产品近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购买消毒产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国产或进品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
证复印件。
客用化妆品、消毒产品及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采购设立专人验收并造
册登记,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三(2) 公共用品用具卫生管理、消毒保洁制度 
一、客房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二、客房必须设有专用公共用具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公用杯具、布草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三、客房部必须设专用干净布草间(柜)和专用脏布草回收筒,布草间内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并有严格标识区分。
四、各类用品用具的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进行,应分有干净和肮脏用品用具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并有明显标志区分。
五、各类用品用具数量应配备足够能供周转用,一般应不少于满负荷量的三倍量。
六、用品用具应符合《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和相应各类场所的相关卫生要求。
七、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用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八、用于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求。 
三(3) 住宿场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程序
一、清洗方法及步骤
(一)去除公共用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