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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商户集群项目的操作办法及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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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商户集群项目的操作办法及流程.doc

上传人:aihuichuanran1314 2018/5/28 文件大小: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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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商户集群项目的操作办法及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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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
商户集群项目操作办法及流程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商户集群项目已成功获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批通过。获批额度为10000万元,额度有限期为1年,担保方式为应收账款质押和所属公司承担全程连带责任保证,额度内单户授信额度最高500万元且不超过供应商年均供应额的50%;单笔贷款金额最高500万元且不超过单次采购合同标的额的60%,单笔贷款期限为1年且原则上不超过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期后3个月,利率下限为基准上浮30%。项目的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如下:
政府采购中心操作事项
1、组织招标
由采购中心组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中标活动,并对已中标企业出具《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必须明确标明中标时间、中标金额、中标有效期等重点信息,以方便银行进行贷款资金的测算,另《中标通知书》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无效,将无法进行贷款申请。
2、客户贷款推荐
本项目下供应商贷款申请必须由采购中心负责推荐,采购中心应根据客户以往政府采购行为的履约情况及信用状况进行分析,筛选优质客户向民生银行进行贷款推荐,并向民生银行出具《贷款申请推荐函》,若无《贷款申请推荐函》,银行将不予受理客户贷款申请。
3、采购行为的有效确认
贷款审批通过后,采购中心需及时督促采购人及供应商按照规定时间尽早签署《购销合同》,确保政府采购行为的真实有效性,保障贷款资金的顺利发放。
4、保障资金风险监控的有效实施
在《购销合同》付款方式中明确规定,合同最后供应商落款帐号为财政唯一支付帐号,该帐号必须为民生银行结算专户,并督促财政厅支付结算处资金的正确支付,确保本项目下贷款风险监控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银行贷款操作办法及流程
采购招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
民生银行贷款配套准入对象为:家庭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参与政府采购经验在1年以上,其主要经营场所位于山西省内有我行分支机构的地区;获得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中标资格(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有效的“政府采购合同”;资金结算必须为财政全额支付的政府采购行为。
(2)贷款申请中标客户凭《中标通知书》和采购中心向银行所提供的《贷款申请推荐函》向银行进行授信申请。
条件:符合我行商贷通客户贷款准入条件,且同时成功取得《中标通知书》和采购中心向银行所提供的《贷款申请推荐函》;向我行提交相应贷款申请资料;贷款申请金额不得超过本次中标总额的60%;
内容:我行客户经理根据客户申请对借款人及所属企业实地调查后进行资料整理并报送分行风险管理部进行贷款审批;
(3)贷款审批
内容:分行风险管理根据“采购项目”授信政策对借款申请提前进行有条件贷款审批。
有条件审批:贷款审批通过后,制定相关放款条件(即供应商与签署的《购销合同》),待落实条件后进行贷款发放。
(4)签署《购销合同》
内容:采购供应商按照中标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署相关《购销合同》,并且在《购销合同》中明确资金结算方式必须为银行转帐支付,而结算帐号也必须为中标企业在我行所开立的公司结算户,所有中标企业需在我行开立两个账户,即一般结算户(用于企业日常结算所用)和财政资金结算专户,其中财政资金结算专户是采购中心支付供应商货款结算唯一银行指定账户。
(5)贷款发放
内容:获得授信审批的供应商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