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手册劳动合同
篇一:职工劳动手册锦州嘉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职工手册锦州嘉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是经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机构,专业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公司。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劳动合同法》,让职工了解录用以及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纪律、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特编制《职工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编写。
第三条本手册是职工工作规范、行为规范的指南,为职工必知,职工应自觉遵守。本手册适用于锦州嘉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公司用工制度第一节用工性质锦州嘉信劳务服务公司根据用工单位不同岗位,设置技术业务岗、管理岗、后勤服务等岗位序列。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驻用工单位,实行劳务派遣制。
第二节录用和试用期第四条根据公司劳务派遣需要,公司采取a式和b式两种派遣方式。a式派遣:由锦州嘉信劳务服务公司向用工单位推荐人员,用工单位面试同意后,与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b式派遣:由用工单位向嘉信公司推荐人员,我公司同意后,与我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第五条应聘人员一经录用,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新聘人员各执一份。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
第六条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
(二)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
(三)患有精神病或严重传染性疾病;
(四)吸毒、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者;
(五)提供虚假或隐瞒录用信息的;(六)受到(含试用期前)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七)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八)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者。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七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金额5000元以上)
(四)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