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廉洁从业责任书
廉洁从业责任书甲方:福建益家建材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为了促进廉政建设,健全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促使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廉洁勤政,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犯罪,保证公司经营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廉洁从业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和廉洁从业文化氛围。
(三)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商务、工程建设、采购、招商、财务核算活动中发现对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上级部门、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对其所辖职能范围内的廉洁从业负全面责任,在公司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商、财务核算、人事管理等日常公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准向相关单位及其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相关单位及其人员处报销应由乙方承担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违反规定在相关单位投资入股、不得向相关单位及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
(四)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相关单位为个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相关单位及其个人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不准向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任何理由要求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七)不准向相关单位及其人员要求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八)不准利用职权在对工程建设、采购、招商、人事聘用等业务活动中,向有关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贿赂、好处费、从中***。
(九)不准公款公物用于私人开支或使用;不准公款私存或设立小金库,牟取私立;(十)不得违反规定安排本人或亲属在相关企业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十一)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