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呼和浩特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一)房屋坐落于呼和浩特市区(县)街道小区,建筑面积平方米/套。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买卖合同编号:,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姓名:,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出租无任何权属或债权、债务纠纷。
二、租赁用途(一)租赁用途:居住及商业用途;(居住、办公、其他商业用途)(二)在租赁期内,已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有转租权。
三、租赁期限(一)租赁期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为期年。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二)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如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与保证金(一)该房屋租金为元/年/套(大写人民币元整/年/套)。本合同期内租金不得调整。
(二)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为元/套。
(大写人民币元整/套)。
(三)租金按(□月/□季/□半年/□年)支付,首期租金元及保证金元,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其余租金乙方须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之前的日之内全额付清。乙方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滞纳金。
(四)租赁期满后,乙方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房屋使用中的费用及维修、维护(一)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4)(5)由甲方承担,其他项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燃气费(4)供暖费(5)物业管理费(6)车位费(7)卫生费(8)电话费(9)电视收视费(10)上网费(11)费用。
(二)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呼和浩特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