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2健身健美操评分指南
中国健美操协会(CAA) 2009年-2012年健美操评分规则普及组(健身健美操)评分指南 2009年1月版第一章总则 竞赛性质与种类性质: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全国健美操联赛、全国健美操冠军赛、全国体育大会健美操比赛及各类普及健美操比赛。种类:比赛分风采赛,组合赛,集体赛三种。 参赛项目与人数风采赛: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参赛人员资格不限)。组合赛:混双操(1男1女)或3人操(性别不限)。集体赛:徒手操、轻器械操(5 ~8人性别不限)。比赛组别:由具体赛事的竞赛规程决定。更换运动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运动员时,需持有效证明,经组委会批准方可。 运动员年龄与分组少年组:7~12岁(小学组)、13~17岁(中学组)。风采赛:18~35岁(运动员可兼报组合赛或集体赛)。青年组组合赛和集体赛:18~35岁,比赛分院校组、行业组、明星组。 竞赛内容徒手自编套路:指各种符合规则及规程要求的成套动作。轻器械自编套路:指运动员利用个人能手持移动的器械所创编的符合规则及规程要求的成套动作。 成套动作的时间计时由第一个可听到的声音开始(不包括提示音),到最后一个可听到的声音结束。风采赛的成套动作时间为1分20秒~1分40秒。组合赛的成套动作时间为1分40秒~1分50秒。集体赛的成套动作时间为1分40秒~1分50秒。 音乐参赛队自备比赛音乐,并将音乐录制在高质量CD光盘的第一曲。 场地比赛场地为:组合赛和集体赛10×10平方米,风采赛7×7平方米的健美操比赛地板或地毯,标记带为5厘米宽的红色或黑色带,标记带为场地的一部分。 轻器械运动员个人能手持移动的器械称做轻器械。轻器械的运用要体现安全性与美观性,不允许使用刀、枪、剑等较锋利的、具有伤害性的器械。 着装、仪容运动员须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如:背心,短袖和长袖的紧身服,上下连体、分体等服装均可)和鞋;着装应整洁美观。不准戴任何首饰和手表。女运动员的头发必须梳系于后,发不遮脸,允许化淡妆。 比赛程序比赛程序:风采赛、组合赛和集体赛分为预赛和决赛。凡参赛队均须参加预赛,参加预赛的队数决定进决赛的数量。 裁判组的组成设高级裁判组3人,裁判长1人,艺术裁判3~5人,完成裁判3~5人,视线裁判2人,计时裁判1人,辅助裁判若干人(基层比赛可以不设高级裁判组)。第二章成套动作评分 评分方法根据国际体操联合会关于健美操运动的评分方法和要求,考虑到普及健美操的创编原则, 并使之具备健身运动的特色,制订普及健美操评分方法。比赛采取公开示分的方法,,。最后得分得分项目 最后艺术分 最后完成分减分项目 裁判长减分视线减分减分减最后得分 (最后艺术分+最后完成分)-(裁判长减分+视线减分) 名次评定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中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等,名次将按顺序取决于下列标准: 最后完成分最后艺术分考虑全部完成分(不除去最高分与最低分) 考虑三个完成最高分考虑两个完成最高分同样适用于艺术分 艺术分每名艺术裁判的分数是对艺术编排的每项内容进行评价的总分,满分为10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所剩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艺术分。艺术裁判的评分因素及分值成套编排(操化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