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八章社会主义法与政治
重点问题
一、社会主义法与国家权力
(一)国家权力的概念、基本特征
国家权力是维护阶级统治、实现社会发展的工具,是一种特殊的权力体系,它是指一定国家组织机构体系凭借和利用其所占有的社会资源,而得以控制一定社会生活状况的支配和影响能力系统。
(1)国家权力具有特殊的强制性和合法性。
(2)国家权力具有社会公共性和阶级性。
(3)国家权力具有主权性和受制约性。
(二)社会主义法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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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
(一)现代民主政治的内涵
。
、受到有效约束的,即必须是有限政府、责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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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民主程序实现“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和保护少数”的民主决策原则。
。
(二)社会主义民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促进作用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政治前提和基础。
,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着法的创制的质量。
,培育其守法精神。
,从而敦促其严格依法办事。
(三)社会主义法治对民主的促进作用
,确认基本民主体制及其活动原则。
,为政治参与提供畅通渠道。
,保障国家权力正确行使。
,保障在政治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扩展政治的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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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主义法与政党政治
(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种新型的政党政治
(二)执政党政策与社会主义法的关系
。
、完善和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不可或缺的基本手段。
,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法的实现。
,要求既不把二者割裂、对立起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