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资金、资源和资产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30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资金、资源和资产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aibuaiwo1318 2018/5/30 文件大小:3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资金、资源和资产管理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高石乡村级集体
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法律依据
一、为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工作,维护村集体和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农业部等部委《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范围
二、本办法所称的村集体指本乡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包含社区居务,村民委员会包含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包含居民。
三、村级集体资产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共同劳动成果和共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挪用,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企业及个人从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
四、村级集体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
五、村集体资产可以实行承包、租赁、拍卖、联营、股份合作和合作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以保障资产保值增值。
六、固定资产管理
村集体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固定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情况,应及时准确登记,并建立健全明细帐册,定期组织盘点,确保帐实相符。村集体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折旧方法和范围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集体资源管理
集体资源未经乡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或其他组织不得违规组织拍卖。
八、实行村级财会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村级财务实行乡受托代理服务,派专业会计村帐乡做。代理服务实行“三不变”原则,即: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村各项费用支出审批权不变。
九、资金管理
乡人民政府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严格村集体的资金帐户管理。每个行政村只能在本乡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户,需开立其他帐户的,应报乡人民政府另行审批。自然村不得开立帐户。上级下拨、接受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款项等村集体的所有资金应当通过该帐户结算。村帐户只能办理本村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禁止***私存或私款公存。
定期对各村集体现金进行盘点,按季取得银行对帐单,监督村集体资金是否真实、安全、完整。
十、逐步推行预决算制度
乡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帮助各村逐步推行村集体年度财务预决算制度。
每年初,村委会按照“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全年的收入、支出、分配计划,交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于2月底前报
乡人民政府备案。
每年末,村委会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及时编制村财务年度决算,经村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张榜公布。
十一、规范收支审批程序
完善凭证审批手续,实行村财务支出限额审批制,建立未结算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十二、严格收入管理
村集体取得的所有收入必须入帐核算,接受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
十三、严格支出管理
村级财务开支应本着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并接受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村级土地收益资金原则上用于村集体福利事业和经济发展,征地补偿费应纳入村集体财务统一管理,村一级原则上实行“零接待费”管理。实行报刊杂志限额征订,优先保证党报党刊的征订。
十四、严格负债管理
村集体应当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一般不得举债。所借款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举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