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九章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权利义务概述
一、权利义务的概念
(一)关于权利的概念的论述
1、资格说。主体去行动、占有或享受的资格。如行走的权利即行走的资格,表现为“可以”。义务则相反。
2、主张(要求)说。是正当、合法、可强制执行的主张。实质为要求。
3、自由即法律允许的自由——受到限制的活动范围,或能够行使他人权利边缘的可能性。
4、利益说。法律承认并保障的利益,包括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
5、法力说。法律赋予主体享有或维护特定利益的力量。义务是对法力的服从。
6、可能性。法律规定的有权人作出一定行为、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及请求国家强制力协助的可能性。
7、行为尺度。权利是法律所保障或允许作出一定行为的尺度。
8、选择说。(又称新意志论)权利是一人关于某标的物或关系的选择优于他人的选择。代表人物哈特。
9、利益说
权利的要素是法律保护或促进一个人的利益,通过给他人设定对权利主体的义务或责任,以使之免受他人或社会的侵犯。
代表:拉兹、里昂斯。
二、权利义务的概念
权利是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手段。
义务
是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的,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帮助(保障)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三、权利的兴起——通过几种文明的比较研究
1、权利一词的由来。
2、几种文明的比较
(1)中国人的权利观
(2)西方世界的权利观及发展 A、古代社会的古希腊、古罗马 B、中世纪 C、15世纪 D、17、18世纪 E、19世纪 F、20世纪
第二节法与权利义务
一、权利义务是贯穿于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的各个环节的构成要素。
二、权利义务贯穿与法的一切部门
宪法
行政法
民法
经济法
刑法
诉讼法
三、权利义务贯穿于法的运行和操作的全过程
立法
执法
守法
司法
法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