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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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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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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三章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 信息中心==
【答疑解惑专栏】
疑问1: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否意味着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完全相同?
解答:民事诉讼中规定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在诉讼中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完全相同。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给予当事人平等的诉讼地位,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诉讼义务,这种平等是一种对等关系。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的权利是相同的,比如双方都有申请调解的权利,都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都有进行辩论的权利;而有些权权利则是对等的,比如原告行使起诉权以后,被即享有对其提出反诉的权利。
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对比如下:
原被告双方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申请调解、和解、进行辩论、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查阅、复制笔录、上诉等权利
原告单独享有的诉讼权利增加、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撤诉的权利
被告单独享有的诉讼权利反驳、承认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反诉的权利
疑问2: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调解原则,是否可以理解为调解是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
解答:民事诉讼法虽然将法院调解规定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这不意味着法院在解决民事纠纷时必须调解以后,才能作出判决。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的法院调解首先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能强制调解。但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判决。
疑问3:调解中的合法性原则,是否是要求法院在调解中严格按照程序法以及实体的规定进行调解?
解答: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与判决存在一定的区别:判决是在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严格依法作出的,具有职权性和严格的规范性的特点。而调解则突出了当事人处分权的作用,在程序规范方面,法院必须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调解程序主持调解活动;在实体方面则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由于是否能够达成实体协议,以及形成怎样的协议,与当事人的主观判断有密切关系。所以,调解实体方面的合法性,主要是当事人处分权行使的合法性。比如,原告诉被告返还500元借款,在借款事实成立的前提下,当事人双方可以互作让步。
疑问4:我国的辩论原则与西方国家的辩论原则的含义是否一致?
解答: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辩论原则与西方国家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辩论主义)存在重大区别。我国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的实质,是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辩论的权利。而在西方国家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辩论原则,则反映了诉讼结构的问题。按照西方国家民事诉讼法辩论原则的要求,法院要受当事人辩论的约束,即:事实主张由当事人提出;当事人不争的事实法院必须照此认定;法院只能针对当事人主张的证据进行调查。法院不能在当事人主张之外认定事实和收集、调查证据。
疑问5:当事人处分其程序权利,是否一定会处分到实体权利?
解答: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处分权行使的范围包括对程序权利的处置,也包括对实体权利的处置。在通过情况下,当事人要实现对其实体权利的处置,首先应当处置其诉讼权利。比如,当事人一方若要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首先应当行使申请调解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对程序权利的处置,却不一定会涉及到实体权利的处分。比如,原告行使撤诉的权利,就不会处置其实体权利。
疑问6:在执行程序中,为什么当事人可以和解,而法院不能进行调解?
解答:在执行程序中,是涉及到当事人自身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