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送法下乡》读书笔记
《送法下乡》是苏力老师“比较系统的开掘‘本土资源’”后的一个产品。它“是对中国司法中的一些常见现象的探讨与思考,是对中国基层普通大关经验的总结的概括”,“它有理论追求。”(自序第Ⅺ页)很明显,苏力老师将自己的言说,变成了实实在在的行动。也正如他所说的——保持了逻辑和思路上的连续性。苏力老师在文中说法学研究“要研究中国的问题,要有自己的眼光,追求自己的发现。”(自序第Ⅸ页)确实,这是一个很好的研究方向,也是一个很好的研究方法。现在法学的研究状况可以概括为简单的形式逻辑:大前提是外国的法学理论,小前提是中国的现实状况,结论是中国现实状况存在问题。然后,在提出相应的对策。“所谓对策,是指能够有效解决中国的问题,它的本质和生命在于‘有效’”,被称为‘对策法学’。”(陈瑞华:《轮法学研究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正因为如此,苏力老师为我们进行法学研究提供了另一个研究进路——研究中国的实际问题。然后理论化的表达出来,并总结出中国自己的法学理论。另外,在《送法下乡》一书中,苏力老师为我们进行法学研究提供了很多具体的方法。这一点从邓正来老师的文章中也可以看出:“众所周知,在21世纪以前,中国法学对运用法律社会学方法分析具体问题的做法还不甚了解,对运用法律经济学方法帮助分析具体问题的做法也相当陌生,及对那种从法理学的视角去分析具体个案的做法还只是刚刚起步。”(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下)——对苏力“本土资源论”的批判,政法论坛,2005(5))。可见,苏力老师通过《送法下乡》一书,也给我们送来了法律经济分析方法,法律社会学的分析方法。
然而,在《送法下乡》一书中,仍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和上个世纪末苏力老师《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引发的“论争”是分不开的,或者说是这些“论争”问题的继续。如前所述,在上个世纪末,学界关于“本土资源”到底是什么的争论很多。以致每个人都想知道“本土资源”的确切“定义”是什么。正是这种“论争”产生的“冲击力”,更多的人想知其究竟。在这一点上苏力老师是“精明的”,“六合之外,存而不论”,他并没给“本土资源”一个确切得解释。其实,他本人并不在乎给“本土资源”下一个“定义”。如他本人所言:“在我看来,最重要的不在于如何表态,而在于作者文章中流露出来的那种分析问题的态度和方式是否与他/她的其他文字在逻辑和思路上保持了一种融贯性,或是否有一种连续性发展;如果有断裂,是什么理由、什么因素造成的,都必须在适当机会有个交待。”(自序第Ⅲ页)但是,苏力老师在《送法下乡》的序言中却给出了这样一个范围:“‘本土资源’并非只存在于历史当中,当代人的社会实践中已经形成或正在萌芽的各种非正式制度是更重要的本土资源。”( 自序第Ⅱ页)如果之前对“本土资源”的指向不清楚的话,那么通过苏力老师在《送法下乡》中对“本土资源”的“解释”,大家似乎明白“本土资源”是什么了。
“苏力明确认为,有关中国法律问题的讨论,目的在于‘重新展现、感受和理解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法治的复杂性、艰巨性、特殊性以及与此相伴的长期性’。”(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下)——对苏力“本土资源论”的批判,政法论坛,2005(5))正是带着对“本土资源”的回答,苏力老师写下了《送法下乡》一书。这也是是苏力老师逻辑和思路的自然延展,是苏力老师“法学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