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讲企业设立、转让、治理等法律问题
企业的设立是指企业的投资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的行为。
企业的设立是一种投资行为,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法律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规定了不同的设立条件,企业的投资者设立相关企业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投资者在设立企业时既要考虑其商业利益,同时也要考虑法律上的可行性。实践中,一些投资者在设立企业过程中,出于各种原因的考虑,忽视或者根本无视法律的存在,违法行事,为企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留下隐患。
企业设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企业类型的选择和出资。投资者投资公司除采用直接投资设立的方式外,还可以通过受让他人的股权实现这一目的,而股权转让由于涉及到已经设立的企业运作。涉及该企业已有的债权债务、机器设备等繁琐复杂的问题,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法律问题,使得受让方的商业目的无法实现。本章对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也做了阐释。
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各种机构、组织,企业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参与者之一。不同于机关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不同的企业类型其出资方式、责任承担等要求不同,因此,设立企业之初,首先要清楚企业有哪些类型以及每种类型的特点。
设立企业,应该根据法律对不同企业的具体规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设置哪种类型的企业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和利益。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企业类型做不同的划分,下面做些简单介绍。
。按照企业所有制形式,可以将企业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这是一种较为传统的分类,但是在现实社会中依然具有一定意义。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由国家投资设立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乡村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等。集体所有制企业是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产物,由不同所有制企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投资设立的,公司就是典型的混合所有制形式。
。按照企业组织形式可以将企业分为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公司是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而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我国《公司法》所称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
。按照企业的法律地位可以将企业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所谓法人企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如依照《公司法》组建的公司。非法人企业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如依照
《个人独资企业法》组建的个人独资企业。
。按照投资主体的国籍和企业组织形式,可以将企业分为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内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全部由中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合伙人之间签订合伙协议,规定各合伙人在合伙中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即使合伙企业设立一定的组织机构负责日常的业务,其内部关系仍然主要适用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
,合伙人的死亡、破产、退出等都影响到合伙企业的存续和发展。
、货币或知识产权等作为合伙企业的出资,亦可以劳务作为出资。
。合伙人以个人的全部财产作为合伙债务的担保。一旦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位合伙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
。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每个合伙人均有权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