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国环境法在环境管理中的运用及其存在的问题
化工与能源学院环境科学一班赵志慧 20110340128
【摘要】目前,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环境行政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那种环境保护无法可依的局面,环境行政执法在环境保护中也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当前在各级政府的环境管理过程中,现行环境法普遍存在有效性不足的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环境立法存在问题,而环境立法存在的根本问题是政府环境责任不完善。本文主要从我国环境法在环境管理中的运用和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策略加以论述。
【关键词】环境保护;依法行政;环境执法
当今,世界的主题之一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走可持续发展[1]道路。我国对环保越来越重视,环境立法的快速增加,改变了以前那种保护环境无法可依的现象。但是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也使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在根本上还没有得到解决,这不仅损害了环境法的严肃性以及环保部门执法的形象,更重要的是,还纵容了环境违法行为,严重制约着我国环境法制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
一、环境法在环境管理中的运用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环境保护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一些重污染企业在环境法的制约下,做了很多设备工艺的改造,大大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对各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国家还大力倡导环境保护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近年来,环境法制建设正在逐步从立法为主转变为立法与执法并重,环境法的实施正在日益加强。国务院和国务院主管环境资源工作的行政部门多次发出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的通知。政府不仅颁布多部法律,出台了一系列的条例和实施办法,而且还完善了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在强化环境执法机构、措施、监督、检查和制度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例如,自1996年起,国家规定所有新建设项目建成使用后,必须确保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没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建设或投产使用的项目,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止投产使用;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上,也提高了处罚程度等等。这些都显示了环境行政执法在区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作用;环境行政执法的规范日益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与质量不断提高;我国政府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及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特别是2006 年颁布《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是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的又一重大举措。
二、环境法在环境管理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国家做了很多努力,但是环境法在环境管理运用中存在着很多问题,环境法的执法现状不容乐观,比如,我国粗放的生产经营方式,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相当严重,震惊全国的公害事件不断发生。许多地方不注重环保的现象还频频发生,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仍然突出,已经严重影响到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一些暴力抗法,执法环境差;立法上的疏漏、重叠与冲突、法律许多方面的不完善等因素,也影响了环境法在管理中的效果。
具体存在的问题如下:
(1)违法处罚的不当。企业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造成污染反弹、环境行政执法不到位的一个因素。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