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型设备维修合同
重庆科技学小型设备维修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对冶金学院高精度卧矩台平面磨床维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维修维保单位需提供如下资质1.需向甲方提供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向甲方提供上述证照正本及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
2.须向甲方提供其《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等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
3.须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二、施工安全及要求
1.乙方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3.乙方开工前需向甲方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
4.乙方开工前需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5.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