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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慈展会特装布展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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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慈展会特装布展须知.doc

上传人:wz_198622 2015/6/5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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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慈展会特装布展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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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三届慈展会特装布展须知
一、资料审核
1、申请特装展位的参展机构必须于2014年9月5日前将有关搭建的设计资料(详见参展手册)交送展务服务商审核。
2、审核资料包括:
(1)特装图纸:含设计方案的立体彩色效果图1份;设计方案的平面图、立体图(包括详细尺寸和材料说明);设计方案的结构图以及结构工程师签署的意见;有关用电资料(包括电气接线图、电气分布图、开关规格及线径大小等所使用材料的说明用电负荷等)。材料报送单位和施工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的详细资料等。
(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的资质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3)特装展位搭建委托书
(4)水电及相关设施租赁表
(5)签署后的《深圳会展中心施工安全责任书》《消防防火安全责任书》盖公章。
3、报送方式
慈展会指定展务服务商:深圳市深商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云刚
邮箱:1906177858@
电话:0755-83642580
传真:0755-83641963
二、展位结构
1、特装展位建筑高度限高5米。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严禁吊点。
2、展位吊顶为了不影响自动灭火装置的使用,原则上必须保证展位上方的结构处于开放状态。
3、加装玻璃搭建展位结构部分只可使用安全性高的玻璃(如钢化玻璃、夹胶玻璃)。承重玻璃、活动玻璃门窗扇和单块面大于2平方米的玻璃必须钢化处理。
4、展馆主体建筑及其配套设施不得损坏、污染或以其它方式(如:钻孔、钉钉子、上螺钉、喷漆等)破坏展馆主体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展位搭建以及展品摆放均在规定的展位面积内完成,不得靠、压、拉、挂展馆墙体、天花和各种专用设施设备。不允许在展厅内吊挂结构性承重物。
5、展馆地面展位搭建时不允许在展厅内地面上使用钉子、打桩等到固定物件。不允许使用油脂、油漆、胶类等不易清除的装饰材料。
6、展位结构要有专业的具有认证资质的结构师认证方可进行展位搭建,并要展位负责人及结构师签署《消防(防火)及展位搭建安全责任确认书》
三、消防安全
所有申请特装展位的参展商必须在展前与展务服务商签订《消防(防火)及展位搭建安全责任确认书》方可进场布展。
四、用电管理
展会期间,各参展单位凡需接装施工、演示机器等动力用电、增加展柜、展区照明灯具及使用录像机、电视机、复印机、灯箱等用电设备,不论功率大小,一律办理用电申报手续(可到现场服务台缴费办理),并由深圳会展中心指派专业电工送电。
五、有关费用
1、所有参展企业需缴纳参展押金2万元(特装展位的直接划转为清洁押金,其他展位在展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
2、所有特装展台搭建需缴纳费用:
(1)特装管理费:20元/m2;
(2)清洁押金:36m2以下展位收取清洁、安全押金1万元;36m2以上(含36m2)展位收取清洁、安全押金2万元。100m2以上展位收取清洁、安全押金4万元。展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城管局或会展中心相关投诉,所交清洁安全押金全额返还。
(3)展期电费:按需支付(详见参展手册);
(4)施工证押金:每个10元,撤展后凭证退还押金,无施工证人员均不得现场进行搭建。
3、布展期间如有加班请于当天16:00前到展务服务处申请并缴纳加班费,费用以现金方式缴纳。
4、为保证施工安全,原则上不允许24:00以后加班。
5、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