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青海省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综治考评办法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部署,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中央综治办《2014年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和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综治考评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考评目的
我省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综治考评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各地贯彻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情况以及执行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考核评分,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考核重点及和评分标准
社区矫正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一)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制造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特大案事件(综合减分项目)
1、司法行政机关没有落实社区矫正执行职责,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制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有关重大刑事案件(指一次造成公共场所3人以上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员伤亡、危害严重的***、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的市(州),每发生一起减15分;导致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制造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有关刑事案件(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爆炸、纵火、毒气、投放危险物质、邮寄危险物品,或在公共场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或采取绑架、劫持人质等手段造成
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刑事案件和恐怖袭击事件),每发生一起减30分。
(二)贯彻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情况(20分)
2、学****贯彻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和张光荣书记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召开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制定相关政策文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得20分。既没有召开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又没有制定相关推进政策或措施的,酌情减3至5分。
(三)落实社区矫正基本任务,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50分)
3、按照《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扶措施,矫正效果明显,得15 分。因监管措施不落实导致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或者违反禁止令的,。
4、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没有发生在当地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得15分。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再次违法犯罪并在当地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发生一起减1至3分。因监管措施不落实导致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并对当地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造成一人死亡)的,减1至3分。
5、落实《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依法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
、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接收、社区服刑人员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审批;依法规范办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奖惩、执行变更、解除矫正、死亡通知等,执法公正文明,程序完备,执法文书规范;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建档率100%,档案齐全规范,得10分。执法不规范,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违纪并产生负面影响(被互联网、报纸等媒体报道,或在本地产生较坏影响)的,发现1人次减2分;建档率达不到100%的,发现1人次减1分;没有落实社区矫正执法检查的要求,发生违规收费、违规审批的,每发现1人次减1分至2分。
6、建立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