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
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福建省统计局制定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福建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E401表) 5
(E402表) 6
(E404表) 7
、销售和库存(成品油批发单位填报)(E421表) 8
(成品油零售单位填报)(E422表) 8
(二)基层年报表式
(101-1表) 9
(101-2表) 11
、销售和库存总额(E102-1表) 12
(E102-2表) 13
(E103-1表) 14
(E103-2表) 15
(E104表) 16
(E105-1) 17
(E105-2表) 18
(E106-1) 20
(E106-2表) 21
、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E107表) 23
(E109表) 24
(三)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E202-1表) 25
(E202-2表) 26
(E203-1表) 27
(E203-2表) 27
、销售和库存(E204表) 28
、销售和库存(成品油批发单位填报)(E221表) 29
(成品油零售单位填报)(E222表) 30
四、附录
(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31
(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32
(三)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及说明 36
(四)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 39
(五)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重点企业统计限额标准 39
(六)零售业态分类标准 40
(七)重要商品目录 41
(八)商品交易市场类别目录 43
(九)主要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44
53
56
4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指标. 65
66
66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指标.. 70
、销售和库存主要指标 73
75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观察、反映商品流通、市场运行态势、商品消费以及流通领域现代化进程,为制定经济政策、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是福建省统计制度,是福建省统计局对各设区市统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和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本制度按报表报告期分为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基本调查方法是: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实施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由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负责实施抽样调查;对其他行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产业活动单位、成交额在亿元及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连锁经营企业实行全数调查。
(四)本制度一律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各设区市统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可在本制度的报表中增加指标,但不得打乱指标的排列顺序和编码。
(五)关于本制度主要变化的说明:
“市、县、县以下”统计分组改为“城镇、乡村,城镇列其中:城区”。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按法人经营地原则统计,即按法人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