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四章
法的渊源
第一节法的渊源的概念和种类
一、法的渊源一词的不同含义
(一)法的历史渊源
(二)法的理论渊源
(三)法的政治渊源
二、法学中“法的渊源”一词的专有含义
(一)“法的渊源”作为专门术语的含义
它是指法的效力来源,包括法的创制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二)法的渊源的研究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法律规范的创制机关、创制权限和创制方法,即哪些国家机关可以在什么领域内以何种方式创制法律规范;
二是法律规范有哪些表现形式,不同形式之间的效力关系如何。
三、法的渊源的分类
(一)制定法
(二)判例法
(三)习惯法
(四)学说和法理
第二节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一般特点
(一)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由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构成。
(二)法律规范制定机关和规范性文件的多样性。
(三)在“一国两制”的格局下,特别行政区法的渊源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渊源体系中的特殊形式渊源在特区长期存在。
二、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渊源
(一)宪法
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社会主义法的基本渊源。
(二)法律
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
(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六)规章
(七)军事法规和规章
(八)特别行政区的法源
(九)国际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