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济法概论(第二版)主编:俞木传
第1章经济法概述
□学习目标
经济法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相关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法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一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门独立而重要的法律部门,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和范畴。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1) 经济法的产生
2)经济法的发展
经济法的概念
对于经济法的概念,尽管研究的时间不短,但到目前为止,无论国外或国内,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本书在此也不对经济法的概念加以界定,主要是列举几种观点,供参考学习:
第一种观点认为: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种观点认为:调整国家在调控社会经济运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在政府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三种观点认为:调整国家在参与、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生活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四种观点认为:是指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管理协作关系这种新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五种观点认为: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关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企业组织关系
2)市场管理关系
3)宏观调控关系
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
经济法的地位
1)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而重要的法的部门。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区别
(1)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主要调整行政管理性经济关系,而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的法人、公民之间的财产人身关系。
调整的方法不同:经济法以积极和主动的方式调整社会经济活动,而且运用宏观调控和经济监督等手段,不仅有惩罚,而且有奖励。民法则以平等协商,不告不究的方式调整个体经济活动。
主体范围不同: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社会组织和特定的公民等,还包括等公民个人和特定情况下的社会组织。
(2)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主要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之间,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内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这种行政管理关系是非物质利益的社会关系。而经济法所调整的是物质利益关系。
调整方法不同:行政法通常用命令与服从的方式调整上、下级隶属关系,保障行政权力的组织性和有效性。
社会功能不同:社会主义的经济法有两大基本功能,一是在市场调节失灵的情况下弥补民商法的不足,恢复市场有序竞争,二是弥补行政法在运用行政手段干预社会经济生活方面的不足,确保市场机制的作用,这两大功能是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规范构成不同:行政法的规范构成只能是行政法律、法规,而经济法除此之外,还有并不属于行政法的法律、法规。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典型的经济法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经济法作为国家管理和调节国民经济的一种重要法律手段,它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现代化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促进和保证的作用。具体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2)保护和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的发展和多种经营方式的实行
3)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保证科学成果的应用
4)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5)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 3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经济法的制定
经济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经济法的实施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它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相关经济法律制度
1)法人的概念和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 法人的种类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3)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其能以自己独立的名义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以实现自己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4)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