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1章税法学总论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税法学的基本性质、研究对象以及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了解税收的产生过程及其职能作用;
掌握税法的定义,了解税法的分类、地位和作用;
理解和掌握税收法律关系;
充分认识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明确税收立法的原则、立法机关和程序,以及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技能目标:
分析税法构成要素及各要素之间的关系;
解释说明全累与超累、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原理。
☆能力目标:
掌握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方法;
把握税制的演变规律及其发展趋势。
税法理论基础
税收法律体系
税法学研究的历史进程
税法学的学科属性
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税法学研究的历史进程
西方学者对税法学的研究
在重视法律体系构建的德国、日本等西方国家,税法学的兴起是与税法的独立、建设与发展相伴而生的。税法学体系的建立大体上可追溯到20世纪初期,其中德国的研究最为透彻,日本次之。
我国学者对税法学的研究
中国的法学研究自20世纪30-40年代起步后,由于历史的原因遭受了50-60年代的挫折,在70年代末期以后才进入复兴和发展时期。相比而言,税法学的研究更是晚了将近10年。我国台湾法学界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重视税法学的研究,并迅速在税法基础理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等领域出版了大量的文章、专著,其研究偏重于理论概括和逻辑统一,深受税收法定主义思潮的影响。
税法学的学科属性
税法学的基本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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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学的研究对象
在我国,有的学者认为税法学应当成为以税收法律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有的学者则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说,税权是整个税法研究的核心。我们认为,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税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主要包括研究税收基础理论及税法地位、税法作用、税法原则、税法要素、税收立法和税收法律关系等理论,以及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等法律内容。随着税法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其研究对象也将更加科学化、系统化、可税化。
税法学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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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学的学科体系
本书所研究的税法学学科体系的核心,是国内税法学的学科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
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税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
税法学与财政学的关系
税法学与税收学的关系
税法学与会计学的关系
税收的概念
税收的产生
税收的职能
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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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产生
税收产生的条件
——国家的产生和存在。
——私有制的存在和发展。
税收产生的过程
“贡助彻”——雏形阶段。
“初税亩”——成熟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