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苏省地质环境勘查院五届一次职(工)代会
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江苏省地质环境勘查院五届一次职代会,选举产生院工会第五届委员会,选举产生院工会第五届经审委员会,选举产生出席局第五次工代会的代表。
二、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院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院工会第五届经审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出席局第五次工代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三、院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7名,候选人9名,差额2名,差额比例超过20%。第五届经审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3名,候选人3名,实行等额选举。出席局第五次工代会的代表应选名额6名,候选人7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超过10%。
四、院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五届经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局工会批准,提交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选举。出席局第五次工代会的代表候选人经院工会第四届委员会酝酿提名,并经院党委同意,提交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选举。
五、选举分三张选票,红色为院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选票,粉色为第五届经审委员会委员选票,橘色为出席局第五次工代会的代表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六、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的正式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副总监票人1名, 计票人4名。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非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
八、全部选票的划票符号必须符合统一规定,凡赞成当选者,在该候选人名字上方的方格中划“○”;凡不赞成当选者则划“×”;弃权者不作任何标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