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十二章运输合同
第一节运输合同概述
一、运输合同的概念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二、运输合同的特征
(一)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二)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
(三)运输合同一般为格式合同
(四)运输合同一般具有缔约强制性
第二节客运合同
一、客运合同的成立、生效、变更和解除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二、旅客运输合同的效力
(-)旅客的权利和义务
(1)按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次、座别乘坐运输工具
(2)按约定的眼量免费携带行李
(3)运输过程中享有承运人提供的必要方便
(4)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变更手续。
:
(1)支付票款和托运行李的运杂费。
(2)遵守客运规章
(3)爱护承运人的运送工具和有关设施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
(1)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票款和运杂费
(2)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物品
(3)对于旅客托运的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提存或拍卖
2. 承运人的义务:
(1)按客票所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送旅客
(2)承运人应向旅客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项和安全运输应注意的事项。
(3)为旅客提供必要方便
(4)将旅客携带或托运行李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第三节货运合同
一、货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货运合同是指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运送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
货运合同的特点:
(一)货运合同大多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二)货运合同的履行以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为履行终点
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二)托运人的权利
三、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一)承运人的义务
(二)承运人的权利
四、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一)收货人的义务
(二)收货人的权利
运送物交付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