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司法厅规定律师收费标准指导价
(单位:人民币)
一、制作法律事务文件
1、声明、启事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
500-2000元/件
2、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及其他诉状和申请仲裁文书等
1000-3000元/件
3、分单、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
1500-4500元/件
4、民事合同、契约等
2000-5000元/件
法律文件一式三份。如需增加份数,另收工本费。
二、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
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
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
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三、民事、商事、行政诉讼:
1、不涉及财产:
3000—20000元
2、涉及财产: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标的额
收费标准
速算公式
5万元以下部分(含5万元)
免加收
基础费用
5-10万元(含10万元)
8%
(标的额-5万)×8%+基础费用
10-50万元(含50万元)
5%
(标的额—10万)×5%+4000+基础费用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4%
(标的额—50万)×4%+24000+基础费用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3%
(标的额—100万)×3%+44000+基础费用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
(标的额—500万)×2%+164000+基础费用
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1%
(标的额—1000万)×1%+264000+基础费用
5000万元以上
%
(标的额—5000万)×%+664000+基础费用
四、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1、不涉及财产的一般法律事务
1000-5000元/件
2、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法律意见书、见证等
2000-10000元/件
3、为企业股份制改组提供法律服务,按改组企业总股本1厘/股计算收费。
每家收费最低不得少于100000元
4、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按发行、上市股票总数的5厘/股计算收费。
每家收费最低不得少于200000元
5、公司清算,根据实际工作量或按可分配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协商收费。按可分配财产数额比例收费的标准是:
可分配财产数额
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部分
标的额×(10%-30%)
10-50万元(含50万元)
(标的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