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总价承包合同
专用合同条款(修订征求意见稿)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
1.1.2.3承包人: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
1.1.2.6监理人: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
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1.1.3.4单位工程:
1.1.3.10永久占地:
1.1.3.11临时占地:
1.1.4.2开工日期:
1.1.4.3工期:
1.1.4.4竣工日期:
1.1.4.5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本目修改为: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包括安全生产费、总承包风险费等,其中,铺架工程合同及“四电”工程合同包括甲供材料设备费等。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9)项补充细化为:合同履行中,招标文件和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以及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廉政协议书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图纸1.6.1图纸的提供本项约定为:本标段的图纸共份,其中1份为招标时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其余份数图纸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本项约定为:承包人按有关规定需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供相关文件的数量及报送时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1.6.3图纸的修改本项细化为: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在履行完设计变更手续后,由发包人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将审核合格的施工图送承包人,期限为提出变更设计后的天内。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1.6.4图纸的错误本项细化为: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进行检查和现场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否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本款增加:
1.12.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为履行保密义务,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保密措施,根据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1.12.4承包人应妥善保存好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有关的各种图纸、文件及数据(如平面坐标、高程等),不得以任何形式输出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地区和国家。
2.发包人义务2.8其他义务本款约定为:
(1)发包人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提出建设项目推行标准化管理总体规划,明确对承包人标准化管理要求,对承包人推进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发包人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提出实行“架子队”管理的具体要求,建立对承包人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等的核查制度,对承包人实施“架子队”的情况进行检查。
(3)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需要资料目录及格式并提供接口。
(4)发包人应督促设计单位及时提供大临工程设计文件,向承包人明确临时工程规模、标准等要求。
(5)发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组织或委托监理人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承包人完善安全生产措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6)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