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6
文档名称:

第五章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ppt

格式:ppt   页数:1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第五章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ppt

上传人:中国课件站 2011/8/31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第五章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五章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 第一节遗赠 第二节遗赠扶养协议
1
第一节遗赠
一、遗赠的概念
遗赠是自然人以遗嘱方式表示在其死后将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单方法律行为。
其中设立遗赠的人称遗赠人,接受遗产的人称受遗赠人,通过遗嘱所赠与的财物称遗赠财产或遗赠物。
2
二、遗赠的法律特征
(一)遗赠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遗赠是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三)遗赠是遗赠人死后的法律行为
(四)受遗赠权的主体具有不可替代性
(五) 遗赠以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前提
3
三、遗赠与类似制度的区别
(一)遗赠与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人只限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则为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

遗嘱继承人所继受的遗产并不是净得的财产利益,不允许只继承积极财产,而不偿还债务。受遗赠人所接受的只能是纯粹的财产利益,而不包括遗赠人生前的对外债务(剩余部分再执行遗赠)。
4
、放弃表示的要求不同。
遗嘱继承权的接受方式包括明示和默示两种;受遗赠权的接受则只有明示方式一种,并不包括默示方式。

我国《继承法》第25条
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5

遗嘱继承人是以继承人身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割。
受遗赠人则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但有权请求遗产占有人或遗嘱执行人交付遗产给自己,以实现自己的受遗赠权。
6
(二)遗赠与生前赠与的区别
1、法律行为的性质不同。遗赠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赠与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2、意思表示的方式不同。遗赠必须以遗嘱方式进行;而赠与则没有形式上的特殊要求。
。遗赠在遗赠人死亡时生效;生前赠与,在赠与人死亡以前成立并生效。
。就处分财产的性质而言,遗赠是以遗嘱方式处分遗赠人死后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生前赠与则是以合同方式处分赠与人生存时的个人合法财产;就处分财产的范围而言,法律对遗赠所处分的财产有严格的限制,而对赠与所处分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法律并无特别的限制。
7
四、遗赠的法律效力
(一)遗赠无效
遗赠采取遗嘱的方式进行,因此,如果设立遗赠的遗嘱违反了法定的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则该遗赠当然全部或部分无效。

基于不正当或不道德关系所为的遗赠的效力?是否可认为其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
8
(二)遗赠不生效
1、遗嘱中所指定的受遗赠人已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受遗赠人放弃或被剥夺了受遗赠权;
3、遗嘱人死亡时赠物已不属于遗产或已经灭失。
9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司法解释:
“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抚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