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耐磨地坪浇筑承包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室内地坪浇筑工程由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各自的责任,加强相互合作,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协议工作内容,按照《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便工程的规范化管理。
一、工程名称及项目: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内容: 室内地坪浇筑。具体描述如下:
1、仓库地坪混凝土浇筑一次成型,面层为金刚砂耐磨地坪(3厚)水泥本色。乙方负责全部工作,包括地坪切缝等。甲方仅提供商品砼到现场,其他材料、工具均由乙方提供,且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进度要求。
2、施工期间及验收前所有清理均在本次合同报价之内。
四、工程报价包含因素:以上报价包括本工种所有的人工工资,包括伙食费、加班费、小型工具、铁头车、水管、切割机、切割片、照明灯具及其电缆。双方约定报价一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不再调整(增加或减少)。
五、承包方式:按实结算,地坪浇筑成型每平方米00元(含耐磨层)。地坪(含月台)全部浇筑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工程款的50%,余款在本年度春节前一次性付清(须无质量问题)。
六、考核:本协议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按业主监理和甲方合理要求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保证色彩平均,不分色。巴氏硬度:≥75;磨坑长度(耐磨性):≤25mm;抗压强度:7天后:≥70Mpa、28天后:≥80Mpa;地面平整度:2m直尺检查时的偏差:4mm。不符合要求的按每个点50-200进行处罚,业主监理和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限期未
整改到位时,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已完工程量按70%结算,并赔偿甲方其他相应损失。质量处罚以项目部领导、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共同签字认可为准。
2、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约为 2015年8月20日竣工日期约为 2015年9月15日,总日历工期为 26 天,如遇政策性停工工期顺延。乙方施工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进行,不得延误工期。如由于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不足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并延迟支付工程款,施工过程中,正常的工种交叉作业时间及不可抗力因素等由甲方统筹安排,不得作为乙方怠工的理由。
3、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JGJ59-99及有关现行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施工,严禁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如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罚100元/次。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乙方责任造成现场其他人员的安全事故也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由其他外界原因造成,由责任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得顺延。
4、文明施工
乙方在每天施工完成后做到工完料清、分部分项、场容标化、材料堆放标识,治安防火等必须达到文明工地标准,否则引起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在每次文明施工、安全检查中达不到甲方要求,则罚乙方500元/次(具体按项目部处罚细则)。乙方如有打架、闹事、赌博等不良行为,罚乙方500元/次。经劝告不听者,除报当地公安机关外,甲方有权立即清退乙方出场。严禁乙方人员顶撞业主、监理、设计、安监、质检等管理人员,如有发生的按每次100-500处罚。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要对乙方进场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