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服装店铺规章制度
服装专卖店日常规章制度(扣分制度)一、工作时间规定1、店长正常工作时间至,一个星期内店长须亲自上好双休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全天班,如发现不在岗者一天扣3分,双休日调休者扣5分;(暂定为每分10元制罚款标准,以下同)2、因事外出,店长须先签到再外出,并事先填写店铺人员离岗登记表,如发现未登记或不符合实际情况者,一次扣5分(一般情况下不得无故外出);
3、如需休息,店长可以自行安排(双休日、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期间除外),一个月允许调休两天,但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上报公司批准方可生效,如发现店长未经申请自行调休者,一次扣5分;
4、每天早上开店时间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开店,如延迟2分钟扣3分,4分钟扣4分,以此类推;
5、店员如需调班必须提前两个工作日通过书面的形式向所在店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班,违者一次扣5分;
6、上班时间店员如有私事离开卖场应得到店长的批准,同时填写人员离岗登记表,每次离岗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如未登记或不符合实际情况者,发现一次扣3分(一般情况下不得无故外出);
二、卫生及仪表标准1、平时保持店铺整体卫生整洁(包括地面、货架、收银台、仓库、橱窗等),一经发现问题,店员各扣3分,店长扣6分。
2、所有员工保持个人卫生,身上无异味,工装干净平整,未达标者扣3分;
3、所有女性导购员上班时间须化淡妆,眉毛及指甲须修理整齐,长发须盘起,短发不遮住眉毛及双耳,一经发现未达标者,一次扣5分;
4、工作时间所有人员须统一着装(包括工作服、鞋、胸牌等),不允许随意穿着外套、衬衣或马甲,以上违者一经发现,一次扣3分;
5、工作时间所有工作人员不允许坐着,不允许在店铺内吃饭(可以在仓库内进餐),一经发现一次扣3分,店长扣5分。
三、服务规定1、凡顾客或公司工作人员投诉专卖店服务水准不到位或导购员服务不热情的,一经查实,一次扣5分。
2、在销售过程中,须前后面带微笑完成专业导购语言:“欢迎光临**专卖店”和“欢迎下次光临”;未执行者或做不到位者,一经发现,一次扣3分;
3、销售流程必须按导购员守则要求去做,违者一次扣3分;
4、凡系顾客试穿过的商品须恢复出厂时原样,如检查仓库发现商品未恢复,全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