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吉政采【2014】039号
招标项目名称:校园广播系统(第三次招标)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受采购单位委托,我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方式对校园广播系统(第三次招标)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本次招标具体招标货物数量及相关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投标人必须为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及以上的企业。开标时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开标现场查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主要设备(包含:一体化主机、网络管理器、多媒体电教单元、远程播控器、智能音柱、智能音箱)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未提供,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投标文件须递交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报价总金额到拾元为止,拾元以下无效。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货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保险、税金以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投标文件包括企业资质、法人授权书、报价函、产品技术参数、售后服务承诺等,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同时在密封处加贴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我中心有权拒收。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投标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是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标人对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6、本次谈判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标书工本费贰佰元,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名称,注明2014-039号投标保证金及标书工本费),不接受现金存入方式缴纳的保证金。在2014年7月31日北京时间16:30前到达我中心帐户。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我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71299101000002783
开户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
备注:网银交易时开户行请选择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行号:402435010015
7、评标办法: 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谈判目的在于澄清报价、优化需求,使所有报价人的响应具有可比性。谈判并非一次性报价,谈判小组现场确定若干次报价机会,投标人也可自行选择一次为最终报价。
8、谈判顺序: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投标人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先后的顺序,谈判小组逐一与投标人谈判。
9、谈判程序:
(一)第一轮谈判
谈判小组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二)谈判文件修正
第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
(三)第二轮谈判
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谈判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按(四)最终报价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按(二)谈判文件修正的要求,对谈判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谈判。第三轮谈判为最终的谈判。
(四)最终报价
最终的谈判结束后,所有响应供应商作最终报价,密封后递交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按评审标准,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形成谈判报告。
10、付款方式: 货物交付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90%合同款,10%余款一年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1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日北京时间09:30整,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我中心有权拒收。
开标时间:2014年8月1日北京时间09:30整。
开标地点: 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四开标厅(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评审中心评审价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3、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我中心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另定中标者,并保留追究因原中标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14、交货时间: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