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谈公安在职警察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摘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历史重任。大力加强公安在职民警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安在职民警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增强公安在职民警教育培训的教学效果,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意义重大。
关键词:公安;在职警察;教育培训;实效性
作者简介:何树林(1962―),男,辽宁辽阳市人,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安管理系副教授。现从事公安在职警察教育培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防范等教学及科研工作。
中图分类号:G7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08)05-0034-04
在职警察培训是一项着眼于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是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向教育要素质,向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用公安教育托起公安工作的明天”等先进的教育理念要求我们必须面向实战需要,结合队伍实际,加强在职警察教育培训,通过持之以恒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警务实战技能。
一、转变公安教育培训理念,提高培训目标的实效性
提高在职警察教育培训的实效性,首先应是思想观念的及时转变与更新。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各地的公安教育受公安民警文化结构层次普遍偏低的影响,在民警教育培训方面一直以学历教育为主,由此形成了公安教育培训在很大程度上忽视形成自己的公安实战特色,而盲目向社会一般学历教育看齐的思想观念及思维模式。随着民警一般知识进修渠道的多样化和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制度的普遍实行,基层公安民警的学历水平已经趋向能够基本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但由于形势的发展,社会治安状况日益严峻,民警的实战技能和战术意识、安全防范意识距离实际公安工作的差距越来越大。为使公安教育培训更好地为公安现实斗争和队伍建设服务,在职警察教育培训要在宏观和微观上实现“两个转变”:在宏观上要实现“应急式培训”向“制度化培训”的转变,在微观上要实现培训教学从注重理论知识到注重实战技能的转变,自觉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与时俱进。
(一)进一步提高对民警教育培训重要性的认识。从上到下、从组织部门到参训民警都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都要真正认识到教育培训工作是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综合素质,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要求的基本手段。要站在公安工作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树立“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教育培训理念,坚决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和短期行为的做法,大力加强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真正把教育培训工作与等级化考核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纳入目标责任制中,年底与其他业务工作一样进行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评优资格,以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先进教育培训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一种价值趋向。公安教育培训工作一方面要尊重受教育者的独立人格、需求、能力差异,使得每一个公安民警在教育培训过程中都能得到履行警察职责时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体能、技能、战术、心理等全方位的培训,从而增强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实战本领,达到实战技能培训的目的。使得人民警察在具体工作中,一要确保警察在执行职务中的生命安全,二要注重改变警察形象,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