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场地位置、面积与用途
,场地面积约22亩,作为停车场及厂房设施。
、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
:16年。自2012年月日起至2028年月日止。(甲方允许乙方提前进驻场地进行规划装修,该期间不收取租金。)
、电线转移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制订时间使用,甲方给乙方半年时间填土、砌围墙,半年期间不收场地租金。
,乙方有权转租项目,甲方无权干涉。
,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应书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承租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逾期告知视为放弃。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合同,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人民币陆万元(¥)。
,由乙方先支付给甲方叁万元(¥)作为定金。
: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第一次支付一至三年租金壹拾伍万元整()定金叁万元合计壹拾捌万元整(¥),往后按本条例第一款之约定于每年12月15日前交付租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租赁该场地的相关规定
,由甲方保证该场地正常道路通行。
,双方免责,并互相协助争取相应补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约不能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因此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