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互通ICP备案系统使用说明
目录
目录 1
名词解释 1
表单相关 1
栏目相关 4
客户前台自主备案操作 5
用户注册 5
信息提交 7
备案列表 7
新增备案 7
变更备案 9
取消接入 9
注销主体和注销网站 9
新增网站 9
信息下载 9
ICP备案 11
新增备案管理 11
备案管理 12
备案信息核实 13
IP报备 14
未备案网站管理 15
未备案网站新增 15
未备案检测结果 16
公共信息设置 17
名词解释
表单相关
词汇名称
词汇含义
网站主办者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简称,主要指内容服务提供者(即ICP),它包括单位(企业法人、政府和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等)和个人(自然人)两类(通过证件类型进行区分)。
接入服务提供者
包括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者(即ISP)、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即IDC)以及以其他方式为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单位。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统称(可简称接入商)。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是指承担顶级域名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机构。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是指受理域名注册申请,直接完成域名在国内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直接或间接完成域名在国外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的机构。
域名报备单位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如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和境外域名注册服务代理机构。
IP报备单位
它是指直接从亚太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等具有IP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地址的单位和具有分配IP地址供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行为的单位,NIC、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公益性互联网络单位等。
备案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管局
网站主体(即网站主办者)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接入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管局
提供网站接入服务的接入服务提供者所在地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代为备案
由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受委托代网站主办者履行备案手续的行为。
用户自行备案
由网站主办者自己履行备案手续的行为。
前置审批核验
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接入服务提供者提交审批文件原件,由接入服务提供者核验原件、并将批文批号、批文影印件通过系统提交给主办者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由前置审批部门通过省局系统查验审核真伪。这个过程称为前置审批核验。
备案号和电子证书
是指备案系统为网站主办者发放的用来表明其已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的序列号和证书文件。备案系统对外是以ICP为单位进行备案,对内是以主体为单位进行备案。一个主体多个网站备案时加网站序列号。备案号采取主体与网站结合编码的方式,由三部分组成,(省简写)ICP备+“主体序列号-网站序列号”;经营性网站(省简写)ICP证+“主体序列号-网站序列号”。
注销
自行注销:由网站主办者在企业侧系统发起,一、可以选择注销网站接入,接入服务提供者去掉该备案信息中的本接入服务提供者的接入信息,断其实际接入;二、可以选择注销主体,系统通知其主体名下的所有接入服务提供者。备案号回收,备案库数据相应变更。
接入服务提供者注销:由接入服务提供者发起,注销网站接入信息,效果是断其接入。短信或邮件通知网站主办者。
强制注销(也叫责令关闭网站):强制注销针对主体、网站或域名,由各省通信管理局发起,吊销备案。省局系统通知其下所有网站的所有接入服务提供者,效果是接入服务提供者断其接入并发出回执,处理结果是备案号回收,网站主办者进黑名单,其关联的所有网站被关闭。(292号令中没有,但需求中予以保留)
Web网站
指有独立域名的web站点(和通用顶级域名(gTLD)下的web站点),或没有域名只有IP地址的web站点。如果有多个独立域名或多个IP指向相同的页面集,视为同一网站(以下简称网站)。
WAP网站
wap网站,即WAP(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是无线应用协议的缩写,一种实现移动电话与互联网结合的应用协议标准。
经营性网站
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
非经营性网站
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未备案网站
是指将搜索到的网站的独立域名和系统中已报备的独立域名进行比对,未获得备案号的独立域名网站就是未备案网站。
违法违规网站
符合《关于建立境内违法互联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第一条描述的六种